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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民政局关于表彰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8-09 00:00:00

中共舟山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民政局关于表彰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市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各县(区)民政局,有关新社会组织:
    近几年来,全市广大新社会组织按照市、县(区)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以“服务政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为主线,以建设“五好”党组织和培育“五带头”党员为标准,以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抓手,认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探索与实践新形势下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新途径,在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反映广大会员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热情服务基层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努力践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两创四敢”与先进先试的要求,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民政局决定对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等10家新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宋力田等19个新社会组织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创先争优精神,争取更大进步,争创新的业绩。同时,希望全市广大新社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基层,敢于创新,敢于奉献,团结协作,为新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舟山市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舟山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舟山市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