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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派员就休虾期问题走访调研

发表时间:2006-10-25 00:00:00

    为了为国家农业部提供比较科学的东海海域拖虾休渔期建议,最近,协会常务副会长周佳章从秘书处派出两名同志专程赴杭州、南京、上海,走访了浙江、江苏、上海市东海渔政分局的渔政主管部门,同时和上海市水产行业协会就协会建设相互交流了工作情况。
    在走访交谈中了解到,现在实施的每年从6月15日至9月15日三个月的伏季休渔至今已坚持了十多年了,取得了明显的休渔效果,受到渔民的理解、支持和欢迎。这个休渔制度的建立,由于与现有的渔政力量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是一个科学的制度。而这种在全国实施“一刀切”的管理模式,据悉将推广(扩大)至其它的作业形式。有消息说,对拖虾禁渔期可能会从现在的2个月(6月15日—8月15日)延长至3个月(6月15日—9月15日)。同时,对灯光围网作业的禁捕期,将于明年列入禁渔范围,但禁捕时间尚未确定。
    拖虾作业和灯光围网作业是舟山群众渔业的重要作业方式,年产量有30余万吨。如果上述消息得以实施的话,无疑将对舟山海洋捕捞及渔民的生计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