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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看农业性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

发表时间:2006-10-13 00:00:00

施志龙
内容摘要:行业协会作为民间行业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重要支柱之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完善和发展行业协会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及加入WTO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现状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我国发展农业行业协会的模式和方向。
主题词:行业协会发展模式 发展方向
绪论
    据商务部统计,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有2/3的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有2/5的出口产品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每年我国受技术壁垒所造成的贸易损失达到200亿美元左右。加入WTO四年来,就浙江省遭遇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的“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涉及贸易摩擦案件116起,涉案金额28.22亿美元,占全国涉案数量和金额的40%以上,可以看到,国外技术壁垒正在阻碍我国外贸出口的发展。在我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协会逐渐显现出其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出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相应的治理结构,精简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需要,行业协会随之产生、发展和壮大起来。目前国际上普遍把一个国家中社团对社会事务参与、影响程度当作衡量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社会进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可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重要性。
    行业协会是社会中介组织,是具有同一、相似或相近市场地位的部门的经济行为人组织起来的,以利于界定和促进本行业公共利益的集体性组织。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属于非营利性的、民间性、独立的法人组织,属于非政府组织范畴。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对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起着重要作用。我国的行业协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中国行业协会组织迅速发展,已成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主体运作的基础条件,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手段,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断深化的重要体现。
    1、当前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行业协会相继产生,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起源地浙江省温州市于1988年相继成立了温州市三资企业联合商会、食品工商企业同业公会和百货业同业商会,成为新中国行业协会发展发源地。尤其是1993年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行业协会的发展从根本上扫清了障碍,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现实也迫切需要更多的、更加符合市场竞争规则要求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也逐步由旧体制下政府机构的附属部门向享受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实体的转变。到了1998年,我国进行了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原则,将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国家撤销了一批国家局,如机械工业局、煤炭工业局、国内贸易局等,将其中的大部分职能移交给相关的中介组织,如有关商会或协会等。
    行业协会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遍布全国城乡,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民间组织体系。
目前,我国唯一与行业协会有关专门法规是国务院于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了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我国各地进行了有效的探索,有一部分地区制订了地方的行政性法规。温州市政府于1999年就出台了《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于1999年通过了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上海市2002年1月成立了行业协会发展署并通过了《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浙江省于2003年起草了《浙江省协会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出台了《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苏省于2005年8月份出台了《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天津、广东等省也提出了关于发展和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文件,这些都将促进我国行业协会有序、快速发展。
    分析我国当前行业协会的状态,按照企业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我国行业协会的生长途径大体有体制外和体制内两种:体制外的由民营企业自由组成,以期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求得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例如温州市的300多家商会和行业协会就属于体制外产生的协会。体制内的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在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下,承担部分行业管理职能,国家级的行业协会大多属于体制内产生的协会。其实我国行业协会还有另外两种生成途径,一种是体制内外结合型的,一种是应法律规定而建立的。这样,在我国经济转型期,行业协会就大约有四种生成途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行业协会的生成主要以体制内为主。
    目前我国对社会团体实行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行业协会作为社会团体的一种,业务主管单位是行业协会必须“挂靠”的部门,尤其是我国的行业协会大多数是在政府机构改革时由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翻牌”形成的,或者是由政府部门牵头设立的。例如,原国家经贸委下属就有206个工业性的行业协会,现在都挂靠在国资委。
    2、 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新形势,为我国行业性社团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广阔的空间。行业性社团在经济领域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在各个行业中发挥的核心作用也日渐凸现,已逐渐成为政府宏观调控与企业微观管理之间的中观阶层。
从国际环境看,在当今国际竞争国内化和国内竞争国际化的条件下,在日益开放的经济环境中,行业性社团的作用将日益突出。
    从国内来看,我国的经济运行将逐渐采取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资源配置采取市场的方式,政府退出直接的行政干预,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发展必然具有盲目性,这样就使得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环节的行业协会的协调机制更加重要。行业性社团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是单个的企业,而是企业的群体,它将代表企业的共同利益,为企业提供市场行情、法律法规等信息咨询服务,协调经济利益和经济行为,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
    通过近几年行业协会的发展过程和社会实践来看,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性社团的地位与作用也十分明显。协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承接政府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按“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一些服务职能、管理职能逐渐从政府部门剥离出来,由行业性社团直接承接。行业性社团行使政府赋予的部分微观和行业协调管理职能,较好地发挥行业指导、服务、自律、协调、监督等作用,不仅维护了市场秩序,推动了社会公平竞争,而且也成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增强市场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尤其是来自国外的冲击更加明显,国内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单个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独立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毕竟有限,行业性协会把同行业企业联合起来,发挥大中企业的龙头作用,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形成规模经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大大加强了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三,应对贸易壁垒,解决贸易争端。 就企业而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跨国经济贸易逐步增多,经济贸易纠纷也不断发生, 各种反倾销、反技术壁垒、反补贴的贸易战接踵而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宜充当“先锋”,协会主动地走上了“前台”的位置,根据有关条款,策划应对措施,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际应诉,代表企业介入争议,解决贸易纠纷和争端。如温州市打火机行业协会为抵制欧盟通过关于进口打火机的CR法规,协会在国家外经贸部的官员带领下,积极游说于欧盟各成员国的标准化组织、消费者安全保护组织、欧洲打火机进口商会,并向欧盟有关部门陈述意见,提出交涉;温州眼镜行业协会针对土耳其政府对我国出口眼镜实施保障措施向土耳其政府递交抗辩书;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积极应对欧盟技术壁垒、应对美国虾类反倾销等,为其他中小企业解决国际争端提供先例。加入WTO以后,中小企业将面临的是国际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协会成了全行业厂家、商家的代表,凝聚集体的力量参与竞争,增强了抵御风险能力。
    第四,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环境。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业性社团将较好地发挥行业指导、服务、自律、协调、监督作用,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社会公平竞争。行业协会进行内部的价格协调、自律管理,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调节,避免过度竞争,维护了同行企业间的共同利益。例如,通过浙江省罐头协会的自律措施,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的橘子罐头产量增加11.5%,出口价格提高了20%,每吨出口销售价净增人民币819元,增加产值1.97亿元;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制订输欧虾仁最低保护价,出口欧盟虾仁的价格同比上年增长了198美元/吨,当年增值近2亿人民币。
    第五,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促进行业发展。行业协会利用信息灵通、总揽全局的优势,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作配套,发展生产;利用人才、技术优势,对企业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培养技术骨干;利用自身联系面广的优势,促进行业发展。成立于1994年的温州市服装商会是温州市规模最大的行业协会。10年前温州服装行业的产值不到20亿元,没有一个国家级品牌,现在全市规模以上的服装企业达到800多家,年产值数百亿元,诞生了5个“中国名牌产品”和3个“中国驰名商标”。在这过程中,温州市服装商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六,为行业拓展国际市场搭建平台。协会通过举办或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展销会、经贸洽谈会或组织会员单位参加这方面会议,为企业拓展市场搭建平台。例如,中国国际贸促会农业分会每年一次举行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水产养殖展览会,邀请国内外企业参展,不但使国内水产加工企业和养殖企业能了解世界最新加工和养殖动态,通过企业参展,可以扩大企业对外影响。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为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组织会员企业参加了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欧洲等国际国内渔博会100多家次,约150个展位,散发资料4万余份、接待客商5500余人次,达成国外订货合作意向近7000万美元,国内合作订货意向8000万人民币。
    3、我国行业协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10年的发展,中国的行业协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明显,但总体来说,还有许多不足或存在的问题,制约了行业协会的发展。
    3.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对培育行业协会重要性认识不足
    尽管目前各方面都在呼吁加快发展行业协会,但是各级政府部门还没有把培育扶持行业协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没有充分认识到行业协会重要性,再加上部门小利益的作怪,致使原本属于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相应管理部门没有放权。此外,很多企业也没有认识到行业协会的重要性,抱着有事找政府的心态,不善于通过协会来维护自身权益,有许多企业不愿意入会,一方面协会缺乏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企业对协会作用的认识不足。
    3.2行业协会制度缺失,法律地位不明,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崛起的行业协会,其发展和完善也必然离不开相应的法律法规。1997年,国家经贸委印发了《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对试点行业协会的性质和地位、行业协会的职能以及来源作了规定。1999年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这两个法规性文件奠定了未来有关行业协会或商会专门性法律的基础,但它们毕竟不是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还不能从法律的高度保证行业协会或商会的性质和地位。对全国性行业协会与地方性行业协会关系没有明确,同一企业分别是国家、省、市、县各级同一性质的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据调查,有的企业参加各类协会、商会多达10多家,企业不仅会费开支大,而且参会多,反而影响了企业的精力和正常经济活动。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在法律上没有得到明确,协会的运行缺乏法律依据,没有法律的认可,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协会开展工作时底气不足。
    3.3 双重管理体制影响业协会的正常发展
    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惯例,行业协会只要具备一定程度的社会合法性,依据法律登记注册后就成为一个真正自治意义上的民间组织。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成立协会必须经过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才有资格获得民政部门批准,是双重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实际上要求社会团体先取得“行政合法性”后才能获得“法律合法性”。这种管理制度使大量具有潜在社会合法性(即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信任并自愿加人)的行业协会却因难以或不愿找一个“婆婆”而无法取得合法身份,还有一部分原先成立的行业协会因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主管机构的撤并,造成无主管单位而丧失其合法性。
    3.4 行政色彩重,依附性强
    现有的行业协会大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协会领导的现象还较为普遍,有些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与政府部门工作机构合署,行业协会的自主性不够。
    3.5 行业协会职能不明,代表性不强
    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没有明确哪些职能交给行业协会。尤其是一些体制内的行业协会,协会的权利来源于政府,而非法律授权,行业协会在企业心中的权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愿意“放权”多少。因此,各级行业协会独立性较差,长期处于边缘状态。
    同时,协会自身发展也不完善,没有在职能上定好位,找准自己的工作点,工作缺乏活力和动力。现阶段行业协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覆盖面太窄,入会率太低,我国行业协会在行业内的平均覆盖率只有40%,协会缺乏广泛的代表性。以温州眼镜商会为例,现有眼镜企业1000多家,会员300多家,入会率仅为30%,浦江挂锁协会,浦江有企业590多家,会员单位150家,入会率为25.1%。由于协会的入会率低下,协会在进行行业统计时,行业的规模、产值也很难统计出来,没有一个真实的数据。协会缺乏足够的覆盖面和广泛的代表性,难以体现广大会员企业的根本利益,同时协会相应的功能发挥受到制约和束缚,影响了协会的发展。
    3.6内部运作机制不完善,缺乏活力和凝聚力
    协会没有建立起一整套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或协会章程形同虚设,管理缺乏民主,甚至还存在内部明争暗斗,例如2005年8月份深圳食品行业协会因为协会会长和秘书长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换帅风波事件的发生。同时会员单位的权力得不到保障,对广大会员企业没有吸引力,也形成不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协会的人才建设上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体制内协会变相地成为政府体制改革中吸收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的“养老院”,以致协会领导层老化,人员素质不高,缺乏改革力和创新精神。体制外的协会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住房、职称等相应的政策没有落实,不能吸收优秀的人才参与到协会建设中来,协会缺乏必要的人才资源,协会工作难以开展,无所作为,缺乏活力。
    3.7缺少资金保障,协会运转困难
    协会资金缺乏,没有自身的造血功能,影响协会作用的发挥。从现有我国行业协会的资金来源看,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渠道:一是政府资助;二是会员缴纳的会费;三是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所得;四是接受捐赠。浙江省为了加快行业协会建设,对省属的10大农业性的行业协会每年安排20万元的财政预算,但大部分行业协会由于资金的来源渠道没有保障,会费收入非常有限,经费短缺而导致协会运转困难是现阶段协会反应比较突出的问题。
    3.8缺乏有效监督,行业素质有待提高
    作为自律性机构,行业协会以谋取和增进全体会员企业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其“维利、协调”功能是毋庸置疑的。但在有的行业协会中,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现象。例如,2001年8月,国家宣布黄金饰品零售价格放开没几天,上海宝玉石行业协会和黄金饰品协会同上海其他14家生产经营骨干企业,联手推出统一定价,限制价格竞争,以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同样,2002年5月,中国饭店旅游行业协会出台了一个“行业规范”,公开宣称“饭店可以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并解释为“这是同国际惯例接轨”。但近几年,国内发生“行业自律”下的停产限产保价、价格同盟、联手操纵等事件,使得行业协会的自律性受到质疑,这种缺乏监督约束的自律性,只会陷行业协会于不利。
    4、我国农业行业协会的发展思路探讨
    我国的农业,过去一直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建国以来又长期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控制下,不可能组建农业行业协会。自从党中央提出我国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效益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放开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新形势下,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起来,如何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就提到了我们的面前。象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虽然会员单位是企业性群体,但同样存在小、散、弱的状况,按2005年出口量和货值来看,近100家注册企业,平均每家企业年出口量2100吨、货值只有644万美元。2005年贸易额超过1500万美元的企业也只有10个企业,出口量最大的兴业公司冷冻加工厂也只有11642吨,出口货值最大的港明公司只有4629万美元。企业小,又是单打独拼,很难形成产业优势。也难与国外大企业相竞争,抗风险能力较弱,只有通过发展、壮大行业组织,通过行业协会这个平台,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才能变劣势产业成优势产业,才能确保劣势产业的健康发展。
    农业行业协会从根本上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应对农业国际化挑战的进程中,这个自律性行业组织正在逐步兴起。现在,人们往往把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行业协会混在一起,认为两者都是合作经济组织,只是名称不同而已。现实的情况是,它们之间虽有密切联系,但其性质和职能则不相同。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在一个社区中由从事某项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体自愿组成的经济联合体;而农业行业协会,则是以服务为宗旨、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由从事某项专业的农民、相关企业、中介组织甚至科研单位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我管理、自我协调、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社团组织,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
    经过近2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业协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浙江省把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作为增强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全省已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500多家。这些协会涉及农、林、牧、渔的主要行业,由同类农产品中的加工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联合组建。行业协会的组建,形成了“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较为完整的产业化经营形式,有效克服“公司+农户”的局限性,较好地解决了产加销衔接不紧密的问题,提高了行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省茶叶协会依托中国茶科所,组织实施了有机茶工程,使全省的有机茶生产步入了快速有序的发展轨道,到2002年底,全省已认证的有机茶园面积达4.7万亩,产量达3000吨,均占全国一半以上。各行业协会把价格约束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内容,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制订统一的出口到欧盟的虾仁价格,有效地解决了行业内部价格无序竞争的问题。令人注目的是,协会开始在应对贸易壁垒、解决外贸争端中发挥作用,初步形成了联合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合力。
    通过对世界各国行业协会的发展模式来看,结合我国实际,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形式以大企业起主导作用,中小企业广泛参与,政府也发挥作用的行业协会发展模式。政府在行业协会发展中应该起到引导、支持和规范的作用。发展模式可以参考日本的行业模式。即行业协会处于政府与企业的中间环节,它既强调行业协会独立的民间组织地位,同时也会协助政府完成一定的行业管理任务。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有效做法,就是发展行业协会,实现政企分开,将政府从繁锁的管理微观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的实现宏观调控职能。如何加快农业行业协会的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4. 1要尽快立法,确立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
    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行业协会的法律、法规。在欧美经济发达国家,有关规范行业协会的法律已成为其国家经济法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且除了具备完善的行业协会法律外,还形成了有关行业协会中涉及管理市场的相关性法律。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的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的作用。只有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下的行业协会才具有不可替代的协调、指导作用,才能确保行业协会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4.2转变政府职能,拓展行业协会发展空间
    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落实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行业协会是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力量,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放权给行业协会,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架构。把渔农民迫切需要而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不便管的事务交给农业行业协会。例如:专业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来做。协会既不是政府的“附属品”,也不是“二政府”。政府与行业协会既是彼此独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所谓彼此独立,就是政府和行业协会有明确的权利边界和职能范围,不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所谓相互依存,就是指政府为行业协会的有效运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和相关规定,而行业协会组织则有效地沟通了政府和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为协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4.3改善政府管理,还行业协会的民间属性
    协会民间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协会都是民间化的。首先,要放松行业协会的准人门槛,使那些真正代表企业利益,拥有更广泛社会合法性的组织顺利取得存在的合法性,政府要坚持放宽条件、放松管制、放活机制、放手发展、放胆使用、放心让权。借鉴国内外成熟行业协会的经验,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行业协会,增强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因此要改变目前民政部门登记,主管部门管理的格局,要把发展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赋予行业服务署,使对行业协会的登记注册和业务管理结合起来。同时要改变政府对行业协会的管理方式,要由直接管理转为依法管理,而是促进其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同时行业协会自身也要增强其民间性。要按照“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理经费”的组建原则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求发展”的活动方针,保证大多数行业协会自发、自愿组建和自主运作,保证行业协会的民间性。
    4. 4加强组织领导,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首先做好统筹规划。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行业协会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发展行业协会的组织领导,加大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工作力度,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环境。根据产业集聚特点和区域优势,做到布局合理、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的原则。其次加强政策扶持。从当前行业协会发展的现状来看,尽管数量不少,但总体上还是规模较小,真正发挥作用的数量不多,要加大扶持力度,为行业协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 5建立健全自律制度,加强协会内部建设
    在现有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要积极扶持帮助行业协会,指导和鼓励行业协会敢于创新、勇于探索,要进行观念更新、组织创新、职能创新;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以增强协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一是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行业协会的职能可概括为“服务、组织、协调、管理”,与政府加强沟通协商,及时反映行业会员的意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会员间价格、销售、展览等方面的协调和其他商务活动,并加强与外地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增强行业协会的凝聚力。二是加快自律体系建设。行业协会要在建立从业规范、强化资格管理、开展自律监管、维护运行机制、推进行业制度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约束企业行为,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使行业协会自律成为市场机制作用的重要表现形式。三要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素质高、知名度大、责任心强、有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并聘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以便更好的开展好服务工作,树立行业协会良好形象。四要加强与政府联系,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并极大影响国家政策法规的制定。行业协会要为政府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情况提供咨询,向政府反映行业的需要与愿望。五要加强行业协会的队伍建设。行业协会要适应加入WTO的需要,行业协会需要“懂专业、会管理、有经验、能开拓”的复合型人才,除具备行业、专业和社会协调能力外,还要具备与行政部门、企业、市场、科研院所及境内外行业沟通的能力与素质。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制订行业协会专门人才等级标准、专门人才信息库和人才互动机制。高校应设置行业协会管理专业,为行业协会培养高水平、高素质专门人才。
    4. 6 加强对农业行业协会的财政支持
    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农业性的行业协会,其会员企业是劣势群体。世界各国对农业都采取扶助政策,发达国家通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保护农业是既定的事实“正是基于这些事实”,世贸农业协议才不约束成员国对本国农业的“绿箱政策”,同时发展中国家的“黄箱措施”也被列入免于削减的范围。在瑞典,全国农民联合会每投入1克朗用于农业开发项目,政府就要补贴 5克朗,欧盟补贴10克朗;日本对农业行业协会实行明确而稳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提供政府开发贷款的方式支持农协信贷事业,并支持农协中央会围绕实现土地政策、生产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流通政策、农林预算、税收、社会保障、生活环境等开展一系列维护社员利益的农政活动。美国政府每年补贴美国肉鸡协会2000万美元用于开拓国际市场,其中200万美元用于开拓我国市场。土耳其榛子协会进军我国,政府一次性资助 200万美元, 其广告已做到北京的公共汽车上,对农民发展合作组织给予免税是日本、韩国等东亚小农社会稳定农村经济的最根本经验。
    因此,政府对农业产业方面的政策扶持的同时,要加大对农业性行业协会的扶助力度。一方面农业性的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属于劣势群体,不可能收取过高的会费来维护行业协会日常工作的开支,只有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才能确保协会能正常工作;二是政府把扶持农业性行业协会作为产业扶持政策固定下来,才能确保行业协会能得到发展并能更好地为产业服务。
    4. 7加强对行业协会理论研究,推动协会体制创新
    理论源于实际但又高于实践,理论创新往往是实践进步的先导。目前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尤其需要理论的支撑。目前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发挥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中介组织的作用,在理论研究上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是,我国对此研究不足,至今这方面的研究专著很少,由于理论研究的不足,使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不了解行业协会,因此缺少理解,更谈不上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和关心,今后应在社科领域扩大这方面的研究立项,逐步充实力量,增加各项支持。
(作者系舟山检验检疫局正科级监察员兼协会秘书长。本文是2006年中国·长三角渔业协会建设论坛交流论文之一,并获优秀论文奖。发表在9月份的《海洋与水产》杂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