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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发布《鱿鱼制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发表时间:2009-02-10 00:00:00

    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于2008年11月12日发布2008年1号公告,批准了舟山市水产加工企业联盟制订的《鱿鱼制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编号为:ZSSCXH 1-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一个由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批准实施的舟山地方行业标准,将对全省乃至全国同业产生重要影响。
    该标准规定了鱿鱼制品的原辅材料要求、生产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关键控制点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适用于以冰鲜或冷冻鱿鱼为原料,经浸泡、蒸煮、烘烤或烟熏、冷冻等工艺制成鱿鱼丝、烟熏鱿鱼圈、冷冻蒸煮鱿鱼条的生产过程管理。其他鱿鱼制品亦可参照执行。
    众所周知,鱿鱼制品中甲醛问题一直困扰着鱿鱼加工企业,从2004年至2007年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工商大学对“鱿鱼制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这项省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了科技攻关,并取得了成果,该标准将这一科研成果的核心技术即“在鱿鱼制品加工工艺的浸泡复水过程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甲醛捕获剂——茶多酚”应用在生产管理中,并规定了鱿鱼成品的甲醛含量应≤10mg/kg。
     (2008年《中国水产贸易》杂志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