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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震海副秘书长在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召开的全国水产行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发表时间:2008-11-13 00:00:00

    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自2000年4月成立以来,在舟山市委、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依靠全体会员企业的共同努力,紧紧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开展工作,把协会办成了行业的代表、政府的参谋、企业的娘家,成为舟山市政府职能转变后最能体现“不可替代”的行业协会,最早感受入世后面临经济全球化挑战和考验的社团组织,最能说明培育行业协会重要性的民间组织。协会成立8年半来,把为水产企业服务当成一件大事、实事来抓,赢得了政府的肯定和企业的赞扬,2003年被浙江省人事厅、民政厅评为优秀社会团体,2004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2007年成为浙江省外经贸厅“舟山水产品预警示范点”,2008年成为国家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基层行业工作点”。
    从协会工作的实践和对国外行业协会的学习、考察中,关于如何做好为出口水产企业服务的问题,我们总结了两句话:一是要求政府改变对出口水产企业的不利政策;二是要求政府出台对出口水产企业的有利政策。8年半来,协会紧紧围绕在这条主线开展工作,为出口水产企业创造一个宽松、公平的国内出口环境;通过预警示范点和基层工作点机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把出口企业国际贸易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提高水产品出口退税率,增加企业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自2005年至今,在不到四年时间里,协会三次要求提高水产品出口退税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为了扶持出口企业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出口企业通过享受国家政策可直接得到的经济效益。按照中国海关出口税则规定,水产品出口退税有两档,第一档是初级产品出口,征税为13%,退5%(即03章);第二档是调味制作水产品征税为17%,退13%(即16章)。二者相差4个百分点。在出口水产企业利润只有3%-5%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多得4个百分点的退税率,是个很大的数字,对企业发展可起到重要作用。为此,协会在听取企业诉求后,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对海关细则进行研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为了统一思想认识,协会专门召开会长办公会议,明确了可享受退税13%的水产品标准及其加工工艺要求。同时积极与海关、检验检疫、国税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建议市政府由分管副市长直接召开会议进行协调,从而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006年4月份,协会统一了调味制作虾仁、鱿鱼胴(圈)、鱼片、切割蟹等5个产品的生产工艺,各有关企业根据协会要求,将各自的调味制作水产品的工艺流程图上报舟山海关备案。7月份,税务部门对从2005年10月以来未退税的调味制作水产品执行了13%的退税率。2006年为企业提高效益1亿多元人民币,同时使舟山市精深加工水产品的比例也由上年的47.2%提高到60.5%;
    2、2007年9月10日,协会撰写了《关于要求提高部分水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报告》,以舟水协(2007)11号文件,上报给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文内列明了要求提高出口退税率的8个水产品的名称和税目号,阐明了提高这部分水产品出口退税率的五点理由。令人振奋的是,2007年12月5日,国家海关总署发布了2007年71号公告,将冻鱼及冻软体动物列入海关关税税则第十六章,从而使这部分水产品提高了出口退税率。公告涉及到报告中6个税目号的产品,又使舟山出口水产品增加了数千万元的出口退税;
    3、2008年针对国家提高去骨羊牛肉的出口退税及欧盟实施新的卫生证书后给出口退税造成下滑等情况,通过舟山海关的反映,七月份国家海关总署派员专程来协会调研水产品出口退税问题,协会提供了相关要求提高出口退税的材料,双方进行了沟通,争取海关总署对水产品有更多了解和关注。协会把出口退税、提高企业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当成每年协会工作的重点,并建立了相关基金。2008年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了《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涉及水产品的有冻鱼片、安康鱼、墨鱼及其它冻甲壳类等7个税目号的产品,基本上解决了七月份协会所反映的要求,企业在目前不景气情况下,出口退税的增加无疑增强了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二、对政府出台的不合理政策、规定,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避免企业因实施这些不合理政策、规定而带来损失
    1、2007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规定9月1日起实施。在销售包装上加贴标志,不仅费工费时,而且将大幅提高产品成本,并且无法实际操作。企业反映十分强烈。协会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取消在销售包装上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建议。同年8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通过浙江检验检疫局转告协会,决定取消在销售包装上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决定,从而减轻了企业负担;
    2、2007年9月4日,应会员企业要求,协会又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了《企业对落实国家质检总局(2007)85号公告及口岸查验中所遇到的困难的紧急呼吁》,9月28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通过舟山检验检疫局转告协会,对协会的报告作出了答复:“第一点、第二点是有道理的,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正在研究解决办法,第三点不予采纳。”这里说的第一点,即取消运输包装流水号,第二点即取消口岸查验时对冷冻集装箱的倒箱检查。这两个问题现在已得到初步解决,给企业带来极大方便,同时可以保证出口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
    3、建议国家农业部调整拖虾禁虾期,有利出口企业充分利用虾资源
    2006年农业部将禁虾期由原来的6月16日至7月15日延长至8月15日,这一延长对舟山渔民的捕虾及企业的虾制品出口带来很不利的局面,加上舟山每年8、9月份是台风季节,影响了渔民出海捕虾期。针对禁虾期延后对虾资源利用带来的影响,协会从舟山捕捞渔民及虾产品加工企业的实际利益出发,向农业部上报了《关于暂缓延长一个月拖虾作业休渔期的紧急建议》,同时向市政府、市政协作了反映。舟山市政协通过调研,向全国政协上报了《调整虾作业休渔期,合理保护和利用虾类资源》的专题报告,回良玉副总理阅后批示农业部进行调研。协会秘书处通过对浙江、江苏、上海市及东海区渔政管理部门的调研,拿出了一份调整东海休虾期的建议方案,分别在同年10月农业部渔业局来舟山调研和农业部农业贸促中心来舟山调研时进行了汇报,2007年国家农业部在发布东海禁虾期时,将仅实施一年的禁虾期调整为6月1日至7月31日。提前半月开捕,使舟山渔民多捕捞1万余吨虾,加工企业也因此有了原料保证;
    4、改变不合理的水产品收购政策,为企业排忧解难
    目前水产品收购是比照1995年颁布实施的农副产品收购办法执行的,此办法要求水产品向渔船、渔民直接收购,所开具的收购发票可作进项税抵扣。浙江同信荣水产有限公司由于内哄被舟山市国税局依照上述政策查处并开具了近4000万的罚款。协会在了解到此情况后,积极主动向舟山市人民政府反映,并通过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向省国税局反映,两级上级领导对此均作出了批示。舟山市国税局通过调研,听取了协会的意见,减轻了对该公司的处罚,并出台了符合目前水产品收购现状的措施,解决了因经济发展而政策滞后所带给企业的困难。
    三、规范出口秩序,实施总量控制、有序出口的行业自律工作
    协会自2000年4月成立开始,就开展输欧虾仁最低保护价工作。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美国对我国暖水虾反倾销,协会对低价出口、无序竞争对产业的危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更坚定了搞好最低保护价的决心。但通过8年来的实践,我们认为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化和创新。今年,我们抓住了输韩梭子蟹在同一个时段中因出口量集中所遭遇的贸易壁垒和2007年下半年输欧虾仁库存积压及价格大幅下降的契机,提出了对上述二个产品实施总量控制、有序出口的行业自律措施。这是一项经市政府决策、协会操作、舟山检验检疫局协助进行的一项创新性的工作。经今年半年来的实践证明,输欧虾仁收效明显。6月份每吨价格比去年第四季度(经过4次最低保护价调整)提高了600美元,企业已从中得到了400多万美元的效益。对出口产品实行配额制度是一些发达国家行业协会的成熟做法。配额制度的实施,转变了外贸增长方式,从数量的增长转变为效益的增长;有效地避免了出口贸易中的无序竞争,提升了企业效益;有利于行业的发展,提升了行业协会的管理功能和凝聚力;加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
    此外,协会还承担了浙江省外经贸厅“舟山市水产品预警示范点”及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进出口公平贸易基层工作点”的工作任务。水产品预警示范点已开展2年了,协会网站上专门设置了预警网页,转载美国FDA、欧盟、日本等对水产品的预警信息及通报,防范了可能发生的贸易磨擦,使企业和国家有充分时间进行交涉和处理贸易问题。
    四、积极参与或组织企业撰写相关产品标准,掌握质量安全主动权
    协会除了实施最低保护价、总量控制、有序出口工作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要组织企业撰写符合出口国标准的产品行业标准,从而掌握产品质量安全的主动权。在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帮助、指导下,在今年年底前,将发布由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草的“鱿鱼制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企业联盟标准和由协会起草的“海捕冻红虾仁”行业标准;并积极争取2009年水产品标准的制订。对出口企业而言,无疑有了产品质量上的保证。
    五、工作体会
    1、要紧密依靠当地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以协会的努力工作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2、协会工作要有一套班子,工作人员要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心,不要有畏难情绪,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作百分之百的努力;
    3、向上反映问题时,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有解决问题的方案。所以,一是要依靠骨干企业,发动企业参与进来;二是要走出去,加强调研; 三是要依靠舆论,多层面、多渠道反映,同时一定要清楚“诉”什么,“求”什么。从我们所反映的问题来看,国家主管部门只要能得到正确的意见,一般均能予以采纳;
    4、思想上不要受束缚,协会地位虽低,但也没有级别等限制,也不像政府部门,需要层层向上报告,我们的报告直接写给部委,上级也接受了,所以关键还是从产业出发,问题要提得正确,解决的办法要符合实际,这样是能够被上级接受的。
    (本文是周震海副秘书长2008年10月23日在长沙召开的全国水产行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周副秘书长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普遍关注,希望能对全国的罗非鱼、南美白对虾出口实行总量控制、有序出口,把定价权掌握在协会手中,让国家提高水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好处留给中国企业。会议决定12月份在海南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邀请浙江、舟山的水产协会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