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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舟山市水产品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大比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7-26 10:05:56

舟山市商务局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2016年舟山市水产品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大比武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人力社保局、市场局、总工会,各功能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产品加工行业质量检验人员的技能水平,更好地服务新区建设,根据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市职业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通知》(舟人才〔201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舟山市水产品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大比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比武要求
  1、活动项目:2016年舟山市水产品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大比武属于市级一类技能大比武。本次大比武设水产品质量检验员1个竞赛项目,要求各参赛单位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依照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组成代表队。
  2、参赛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外地来本市工作2年以上并从事水产品质量检验工作3年以上人员,原则上均可通过选拔或推荐参加本次大比武。
  3、组队方式:以区域为单位组成5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名,各代表队领队由各县区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功能区由相关负责人担任。每个代表队根据名额分配组成若干小组,每组参赛队员3名,按“区域+企业简称”命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代表队着装应相对统一。
  二、大比武内容及形式
  本次大比武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对应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水产品加工行业相关要求。其中理论部分占分值30%,实际操作部分占分值70%。具体比赛规程(技术文件)另行发布。
  三、大比武时间、地点
  本次大比武定于2016年9月中下旬在浙江海洋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域须在7月30日前完成组队,并将《报名汇总表》(含电子版式,见附件3)、《选手报名表》(见附件4)、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和2寸彩照(2张,背书姓名)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4号楼402室),联系人:俞正祖、周震海,联系电话:2285227,电子信箱:zsscxh@126.com。
  四、大比武经费
  各参赛单位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其他经费由组委会统筹安排。
  五、表彰奖励
  1、对获得前十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对一至三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500元奖励,对四至六名给予800元奖励,对七至十名给予500元奖励。如参赛选手不足30人,则酌情核减奖励名额。
  2、对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推荐申报“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章”。
  3、对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授予“舟山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同时报团市委授予“舟山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如参赛选手不足30人,则酌情核减表彰名额。
  4、对获得前五名且各项成绩合格的选手,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比武成绩合格者,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如参赛选手不足30人,则酌情核减技师名额。
  5、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根据各代表队的竞赛成绩予以表彰。具体办法见比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