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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壁垒对贸易的影响不容小觑

发表时间:2017-09-26 09:30:00

  伴随中国产品出口的增长,技术性贸易措施,也就是技术壁垒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比如,美国最新规定,自2017年12月12日起,所有在美国销售的复合木制品应符合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制定的“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新标准大大提高甲醛释放限量值,其阈值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同类要求。以刨花板为例,我国现行标准是参照欧盟标准,甲醛释放限量不得超过90ppm;美国新标准则规定为不得超过0.09ppm,整整高出我国现行标准1000倍。目前,我国复合木制品除少数已通过美国CARB(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认证外,大多数都不能满足美国新标准。因此,这一标准才被中国企业称为全球复合木制品行业最为严苛的技术壁垒。
  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涉及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中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TBT措施)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中的动物卫生、植物卫生与食品安全措施(SPS措施),以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合格评定体系和绿色技术标准等,它们常被用作变相限制进口、进行贸易保护的措施,所以被称为“技术壁垒”。与传统贸易保护措施相比,技术壁垒具有措施隐蔽、易于采纳、运用灵活等特点。
  今年4月,厦门海沧针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出口企业影响所做的调查显示,外贸企业出口遇到的首要障碍是“技术性贸易措施”,远超过“汇率、反倾销、配额和许可证等”的影响。其中,60%的企业受到技术性贸易措施障碍,40%的企业因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损失而丧失订单,40%的企业认为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制约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达到国外技术法规要求而导致生产成本过高。过去一年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给被调查企业带来的直接损失达478.2万元,企业为适应进口国技术要求新增成本达715.2万元。被调查企业遭受的技术壁垒主要来自美国和欧盟,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三个方面。
  随着关税壁垒作用在全球的持续减弱,技术壁垒常被用来限制或影响他国的出口,已经成为中国外贸企业绕不开的难题。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技术壁垒体系发达,但其中有不少违反了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中“不得作为对其他国家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隐蔽限制手段”的要求,给中国产品的出口造成了障碍。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西方国家强化贸易保护主义,除反倾销、反补贴等传统手段之外,在市场准入环节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劳工标准、绿色壁垒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在600亿美元以上。
  面对不容小觑的技术壁垒的负面影响,《“十三五”规划纲要》将“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列入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要积极主动地从源头布局,从信息管理、制定国际标准、实现国际互认、加大国家间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交涉谈判力度等方面着手,把提升中国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和水平作为首要目标,才能努力发挥好政府自身的功能和作用。
  企业是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直接受害者。对多数中国企业而言,认知和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有调查显示,中国TBT/SPS咨询点网站作为国内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的权威发布网站,国内企业从其中获取相关信息的比重仅占4.6%。因此,除了政府加大宣传之外,企业要认真研究出口目的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规则标准与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种类、加强生产的源头控制,提升原材料的品质,提升加工工艺水平,学习和掌握最新检测方法,建立有效的产品质量把控体系。说到底,要把修炼“内功”的重点放在加速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换代,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标准水平上,以此逐渐化被动为主动,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能力。(中国贸易报 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