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经贸解读经贸解读

20年:中国外贸从“大”到“强”

发表时间:2010-12-06 00:00:00

    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出席财新峰会时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由小到大的跨越,已确定贸易大国地位,但中国对外贸易仍然“大而不强”,不仅存在粗放经营、以量取胜问题,同时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钟山表示,中国要用20年时间实现贸易强国的战略目标。
    《国际商报》记者李韶文报道
    11月6日,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出席财新传媒举办的“2010财新峰会:中国与世界”,并担任主讲嘉宾。他在发表题为“着力推进中国外贸由大到强进程”的演讲时表示,中国的贸易大国地位已确定,但中国对外贸易仍然“大而不强”,中国要用20年时间实现贸易强国的战略目标。
    钟山在演讲时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由小到大的跨越。2009年我国对外贸易规模达2.2万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107倍,年均增长16.3%。出口居世界第一,占全球份额的9.6%,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预计到2010年年底,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将达到2.8万亿美元左右。对外贸易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之一,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首先,推动了经济发展。改革开放30年,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年平均贡献率达到20%。2009年外向型经济带来的税收占全国税收的1/3。通过发展外贸,成功实现了我国经济起飞。
    第二,扩大了就业。外贸直接带动就业人数超过8000万,其中60%来自于农村转移劳动力;间接就业人口超过1亿,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城乡统筹发展。
    第三,推动了产业升级。通过引进先进的设备、技术、管理经验,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和管理水平。企业通过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从代加工向自主品牌转变,从单纯外贸向贸工技一体化转变,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第四,缓解了资源制约。目前,我国石油、铁矿石、铜的对外依存度分别是51%、56%和70%;农产品净进口相当于5亿亩土地的生产能力。通过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地调剂余缺,缓解了对国民经济能源资源的瓶颈制约。
第五,促进了体制机制创新。开放型经济促进了改革创新,极大提高了各种经济成分的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没有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没有今天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局面。
    钟山同时指出,中国对外贸易仍然“大而不强”。当前,我国外贸发展能力不强、发展水平不高、发展质量不好,不仅存在粗放经营、以量取胜问题,同时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主要表现在:
    出口商品的档次低。我国“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商品占出口总体的比重不足10%。
    外贸国际议价定价能力弱。重点行业没有形成对外谈判的有效合力,缺乏国际话语权,只能是价格接受者。
    外贸经营模式落后。目前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全球营销网络,电子商务运用不广,企业创新能力不强。
    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市场过分集中,欧美日三大市场占我们出口的46%;加工贸易、货物贸易比重过高,分别为47%、88%;区域发展不平衡,沿海10个省市占全国对外贸易量的91%。
    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贸易摩擦明显增加。在此大背景下,我国外贸如果按照传统的思维、传统的模式将难以为继;靠粗放的经营,靠量的扩张,没有出路。因此,我们要解放思想,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外贸由大到强的跨越。
    钟山表示,中国外贸要实现由大到强的新跨越,我们要用20年时间实现贸易强国的战略目标。如要实现这一目标,重点要推动“四个提高”,促进“四个优化”,加强“六个协调”。
    推动“四个提高”,即提高我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重点要解决质的问题,要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重点要提高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提高企业议价、定价的能力;提高中介组织的协调能力,重点要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提高商协会的协调水平,扩大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提高中国政府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能力,重点要从国际贸易规则的执行者向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者转变。
    优化外贸结构既要着眼于当前,更要着眼于长远,使外贸发展建立在结构优化的基础之上。促进“四个优化”,即指优化主体结构,做强大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商品结构,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优化市场结构,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培育周边市场;优化贸易方式结构,做强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发展其他贸易。
    促进外贸协调发展是加快外贸由大到强转变的根本途径。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重点要加强“六个协调”:出口和进口协调发展;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外贸和外资、外经协调发展;外贸和内贸协调发展;多种所有制主体协调发展;东部和中西部协调发展。(2010年11月8日《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