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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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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日本水产品的警示通报

发表时间:2007-07-28 00:00:00

国质检食函〔2007534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期,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多次从日本输华冰鲜水产品中检出活的异尖线虫(详见附件)。
    为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实施细则》,现发布对进口日本水产品的警示通报(HS编码为0302110000-0302699090),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上海检验检疫局责成和监督有关进口企业对相关产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二、请各局加强对进口日本水产品的检验检疫,特别是对冰鲜鱼类寄生虫的检测,即日起对上述货物增加20%的抽样比例进行实验室检测。一旦检出问题,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总局食品局。

   
三、本警示通报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附件:进口不合格情况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