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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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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内需必须稳外需

发表时间:2010-03-30 00:00:00

代表委员建议:出口退税不能倒退。将现行的
地方财政负担超基数出口退税比例由7.5%至少下调至3%
    在扩大内需的呼声响彻全国两会的同时,还有一个声音同样引人关注,那就是“扩内需必须稳外需”。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很多代表委员均认为,扩大内需不仅不能忽视外需,而且应该更进一步稳定和支持对外贸易的发展。因为,中国目前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内外需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这种关系在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的表述中也多次出现。他在两会期间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外需解决了我国大量的就业,增加了劳动者的收入。中国直接从事与出口相关的人员已有9000多万,他们收入的增加与扩大内需有直接关系。
  其实,“稳定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性已不必多言。这个提法被白纸黑字地载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足以说明问题。关键是如何“稳定”和“发展”。
           出口退税不能“倒退”
  近期,不少外贸企业向本报记者表达了对“出口退税政策回调”的忧虑。以上海协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雨华为代表的外贸人就担心,在当前外贸数字冲高和结构调整的双驱动下,出口退税政策会成为首选的调节杠杆。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理事会理事长、原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态度鲜明地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出口退税政策从理论上本应实行“零税率”,既然目前出于各种原因无法做到,起码要保持现行政策的连续和稳定性,避免来之不易的危机应对成果“倒流”。
  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主席王卓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外经贸厅厅长梁耀文等与张志刚的观点不谋而合。他们同时提出,在出口退税“零税率”一时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应该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施全额退税。
  两位代表委员还建议,完善出口退税中央、地方共担的机制,减少地方超基数部分的分摊比例,从而调动各级地方政府支持外贸出口的积极性。
  梁耀文对本报记者直言,在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由地方负担7.5%的现行措施之下,随着我国出口规模的逐年增长,地方财力凸显出重荷难负的困局。特别是由于出口产品增值税征退环节的不统一,导致了出口越多、地方财政超基数负担越重的尴尬。这不仅容易挫伤东部主要外贸省市地方政府支持本地企业产品出口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商品的自由流通。比如,经初步测算,2009年广东省发生的出口退税约1666亿元,超基数出口退税1309.5亿元,地方财政负担超基数出口退税达到了98.2亿元之巨。
  因此,梁耀文和王卓辉均建议,将现行的地方财政负担超基数出口退税比例由7.5%至少下调至3%。
            多项政策还需完善
  代表委员还呼吁,进一步完善包括加工贸易、出口信贷、出口保险等多项稳外需政策,同时改善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服务,推动出口的便利化。
  王卓辉认为,应从国家层面来推进外贸便利化,建立起全国范围的以简化进口贸易程序、提高口岸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具体而言,要协调各有关部门提高外贸政策透明度,简化对外贸易实现链条中包括订货、运输、通关、结算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节省货物在途时间,降低物流成本,增加贸易机会,提高对外贸易的竞争力,为经济结构调整创造基础条件。
  梁耀文则希望,保持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相对稳定。2009年国家降低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由2008年的基础上下调了30%,提振了企业出口信心,也增强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广东为例,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180亿美元,取得了超过300亿元的融资便利,这为广东稳定出口、保障企业收汇安全、解决企业融资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同时建议,完善相关加工贸易政策,包括对加工贸易项下不作价设备进口继续实施保税政策;加快落实已出台的来料加工贸易企业转型时不作价设备免于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操作实施细则;免予征收来料加工企业转型过程中土地和房产等物业过户的交易税费;对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塑料、化纤等生产原材料的B类企业一律实行台帐保证金“空转”等。
  “我们不能因为短期的外贸成绩或国际社会的压力就轻言放弃。”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商务厅厅长刘捷表示,外贸是充分发挥我国比较优势、促进充分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必须保持稳定外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国际商报记者裴玥 李高超 高天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