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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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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禁商品过度包装 尽快制定出台国家标准

发表时间:2009-03-13 00:00:00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指出,企业要严格执行商品包装国家标准和法规,禁止企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质检总局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制定出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
    通知表示,抓紧制定完善标准、法规和政策,禁止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商品,要在满足保护、保质、标识、装饰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从包装层数、包装用材、包装有效容积、包装成本比重、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对商品包装进行规范,引导企业在包装设计和生产环节中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弃物产生,方便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质检总局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制定出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提供法制保障。价格部门要研究完善遏制过度包装的价格政策,财税部门要研究完善促进包装物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
    通知指出,企业要严格执行商品包装国家标准和法规,做到生产企业不生产过度包装商品,流通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企业严格自律,端正生产经营态度,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加强包装领域的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减少材料用量、减少污染,提高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促进包装业健康发展。(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