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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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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壁垒、确保质量、提升效益

发表时间:2008-08-12 00:00:00

舟山输欧冻红虾仁有了三重保护

    舟山输欧冻红虾仁是一个公共产品,全市有16家输欧虾仁注册企业出口欧洲市场,2006年及2007年出口量为18500吨左右,货值7500-8000万美元,占全国同类产品出口量的60%以上,由于其品质具有鲜、嫩、滑等特点,舟山冻红虾仁深受欧洲市场的欢迎,其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为了使这个产品能长期立足于欧洲市场,也能使出口企业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协会对该产品采取了三重保护措施。
    一、制订输欧虾仁最低保护价,这个保护价是根据舟山虾捕捞的产量(资源状况),欧盟市场的销售及存货状况及企业的库存及汇率等因素,经上述16家企业定期协商一致而制订的,并随着上述情况的变化每月或1-2月作一次调整,协会以文件形式公布,由于有了这个保护价,企业在与欧洲客户贸易时,有了一条底线,可有效防止低价等不正当竞争,保护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是第一重保护。
    二、通过制订最低保护价的实践,协会也发现价格往往与量有关的,在供求大致平衡时,保护价能起到保护作用,但当供大于求时,往往就会发生贸易纠纷,会出现以质量问题为由发生退柜等情况发生,行业内也易发生低价竞销等。为此,从2008年开始,在舟山市人民政府的决策下,在舟山检验检疫局的支持、配合下,协会对输欧冻虾仁实施了“总量控制、有序出口”,依据2007年的出口实绩,将出口配额分配给出口企业,由企业安排以保证欧洲市场对虾仁供求的总体平衡,数量的限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最低保护价的执行,这是第二重保护。
    从今年1-7月的实践来看,输欧虾仁6-7月的价格比2月份提升了600-700美元/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在有了总量控制和最低保护价后,质量保证问题摆到了企业面前,对这个公共产品,企业都有自己的生产规范,但这些规范既不一致,又与国际要求不尽相同,为此协会经过调研,在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具体帮助、指导下,编写了“海捕冻生红虾仁技术标准”,自8月份起在16家输欧虾出口企业中推广试用,在试用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再经专家评审可作为舟山地方标准或协会行业联盟标准予以实施,从而保证输欧虾仁有一个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更完善了在总量控制和最低保护价基础上的质量保证,这就是第三重保护。
    通过上述三重保护,我们希望建立公共资源性产品的新的管理模式,在应对壁垒、确保质量、提升效益上为出口企业的对外贸易服务好,以走出目前出口企业的困境。(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