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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添新成员 | 中国-印尼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

发表时间:2021-01-04 13:46:00

为进一步便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货物的合规通关,自2020年10月15日起,“中国—印度尼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与印度尼西亚实时传输《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和流动证明电子数据。
“以前,我们申报需要先通过系统录入原产地证书和直接运输承诺事项电子数据,报关时再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书,现在联网启用原产地信息的实时传输,这比以前节省了几天的通关时间。”成功实现进口自印度尼西亚混合橡胶原产地申报的某公司报关部经理姜晓卿有着切身感受。
据了解,印度尼西亚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重要成员,中国与其双边贸易额呈逐年增长趋势,我国已连续9年成为印度尼西亚第一大贸易伙伴。同时,该国是我国继与新加坡实现原产地电子联网后的第二个东盟国家。电子联网系统建成后,双方实时传输优惠贸易原产地数据等信息,实现了原产地证书准备零等待,且避免了因证书邮递丢失、延迟以及国外签发证书不规范导致的货物滞港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便利货物通关,降低企业成本。印尼与我国实现原产地电子联网,对东盟其他成员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对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有助于打击低价报关现象。原产地电子联网意味着什么?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对货物进行确定税率待遇、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而优惠原产地证书堪比“纸黄金”,是进出口企业享受关税减免的重要文件。有些买家出于非法目的,要求把发票金额做低来报关。进口国海关为了打击这种低价报关的行为,其中一种有效做法就是与我国海关交换原产地电子数据。据了解,中国和巴基斯坦实施了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巴方海关高度重视货物离岸价格,巴基斯坦当地进口商申报的清关金额,必须与中国出口商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一致,才能顺利完成清关。否则,巴基斯坦当地的进口商将被罚款。而出口商的产地证也会被巴方海关退证,从而境内商检机关也会查处境内企业!
目前,在我国已实施的优惠贸易安排中,已建成并上线运行的原产地电子联网系统,传输各《协定》项下原产地电子数据的分别是:
  • 香港澳门CEPA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系统
  •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 中国瑞士原产地声明数据交换系统
  • 中国韩国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及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 中国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 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 经香港/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
  • 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 中国-新加坡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 中国—格鲁吉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 中国—印度尼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2020年10月15日)
印尼驻中国大使乔哈利说,2019年1-11月印中贸易超724亿美元,全球市场不景气的阴霾没有打击两国双边贸易,相反印中双边贸易仍然红红火火。在去年首11个月期间,印尼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以电子产品、机械、铁和钢铁、纺织品、化工产品、卫生器材、汽车零备件和家具等。另一方面,同时期印尼出口中国的价值共约314亿美元,并且使到印尼成为中国第15大舶来品来源地。(喜事达供应链)(2020年11月前后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