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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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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不得承运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

发表时间:2020-09-11 15:26:00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全力做好冷链物流渠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通知要求:一是冷链物流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感染风险。直接接触冷藏集装箱或冷藏货物的物流一线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上下岗前至少应各测一次体温。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二是切实强化国际冷链集装箱运输管理,全力做好冷链货物运输船、车辆等运输装备消毒工作。从事冷链物流运输的厢式车辆,在每次重新装载货物前均要对箱体内外部进行重新消毒。三是冷链物流企业要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船信息、司乘人员(船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通知强调,各单位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与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通关查验、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推动建立冷链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冷链物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来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