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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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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要求进口水产品、肉类要填对“身份证号”

发表时间:2020-07-09 09:49:23

近日,海关对进口肉类、水产品发出如下要求:
6月24日海关在“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口报关单中更新了部分监管方式下申报校验功能:
1、进口报关时,申报产品为肉类/水产品时,若表体的产品资质里没有录入519证书(进口食品境外生产注册证书,下同),则提示:“商品序号xx:本条商品是肉类/水产品,需录入519证书,请确认后重新录入申报”。
2、系统对表体原产国和产品资质519证书编号进行校验,根据海关总署食品局提供的(肉类企业注册号/水产品企业注册号)进行比对,企业注册号和国家必须完全匹配成功,才能继续申报,否则提示“商品序号xx:本条商品的519证书编号及原产国(地区)信息不准确,请核对后重新申报”。
根据专家解读:一这不是新的监管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进出口肉类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境外输华肉类、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经过中国官方注册。这种注册资格,相当于进口肉类、水产品的身份证;身份证号就是境外工厂的注册号。所以从进口肉类、水产品监管要求来说,上述规定并非新的规定。二是水产制品要先确认。对通知的第一条要求:进口肉类、冷冻水产品的境外工厂必须在华注册——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但某些水产制品的境外工厂、出口商和进口商,可能对该类产品的境外工厂是否需要在华注册并不清楚。对于此类产品,建议先咨询入境口岸海关,确认后再办理报关手续。三是贸易商作为发货人需要注意。对上述第二条要求:如发货人与境外工厂不同,则可能会出现原产国信息、境外注册工厂所在国信息不匹配的问题。四是要填准确工厂注册号。工厂注册号要与海关总署官方发布的注册号完全一致(包括大小写、空格、括号、圆点、短线等等),否则校验可能通不过。五是要注意卫生证书上的发货人与发票上的发货人二者的一致性。具体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海关。(来源:冻品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