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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中国水产品中二氧化硫超标问题敲响了警钟

发表时间:2006-06-15 00:00:00

    5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对韩国出口海蟹的警示通报》:2006年5月,韩国KBS(韩国放松)报道,韩国首尔市保健环境研究院对市场销售的中国产冷冻海蟹抽样检测发现,约10%的海蟹中亚硫酸钠(SO2)超标,最高检测值达690ppm。为此,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将对流通中SO2含量超标(30ppm)的海蟹采取扣留或废弃处理。并从5月17日开始,其海洋水产部将对进口海蟹实施SO2检测,检测标准为30ppm。
    亚硫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使用于食品加工过程中,能起到漂白、脱色、防腐、抗氧化、防止食品褐变等作用。但亚硫酸盐有一定的毒性,人体若过多摄入对胃肠、肝脏有损害作用,引发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症状。部分人可能对亚硫酸盐产生过敏,尤其是哮喘病的患者。因此世界各国对食品中亚硫酸规定了最大限量。如CAC(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为生制品100mg/kg,熟制品30mg/kg。美国FDA和欧盟规定,凡食品中含有超过10mg/kg(以上标准以SO2计),必须在食品标贴上注明本食品有亚硫酸盐。
    近期,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因亚硫酸盐超标、标示等问题,频频宣布召回中国产干制蔬菜、干金针菜等食品。与此同时,欧盟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连续通报进口虾仁、大蒜粉、杏干等食品中亚硫酸盐含量过高的信息。这些情况表明,美国、欧盟等国家已经关注进口食品中亚硫酸盐超标问题。此外,舟山检验检疫局也频频从出口的海捕虾和蟹中检出SO2超标,这次韩国对海蟹(30ppm)的检测标准就等于为舟山出口花蟹关上了大门。
    据了解,出口水产品亚硫酸盐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渔民在捕捞运输过程中不规范使用亚硫酸盐造成的。这些问题若不引起高度重视,亚硫酸盐很有可能会继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后成为出口虾类及蟹类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重大隐患。
    因此,为维护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和良好声誉,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安全,要各方协作,共同配合。一是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强渔民正确使用保鲜剂的教育,从源头上控制亚硫酸盐的残留。二是各级政府应该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研究开发其他安全的替代产品。三是各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严格原料验收环节,完善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四是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出口食品亚硫酸盐残留的检测,努力确保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虞静军、龙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