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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提高部分水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报告

发表时间:2007-09-07 00:00:00

    水产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扩大水产品出口,除了维护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外,对解决渔农民的就业,提高渔农民的劳动收入起着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国内渔业资源的萎缩,人民币汇率的不断升值,劳动用工成本的提高等等,使水产品的出口成本直线上升,企业的效益大幅度下降,有的甚至已到了无法维持的地步。我国已成为水产品出口的大国,我国的水产品尤其是舟山的水产品在日本欧美等国际市场上享有良好的声誉。为了能够使水产出口企业维持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渔农民的就业和收入,我们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能够调整政策,加大对水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提高部分水产品出口退税率。
    一、要求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水产品
        税目号              产品名称
    1、0304291000         冻罗非鱼片
    2、0304299090         其他冻鱼片
    3、0304990090         其他冻鱼肉
    4、0305490000         其他薰鱼及鱼片
    5、0306131900         冻小虾仁
    6、0306019000         其他冻甲壳动物(冻切蟹)
    7、0307490000         其他冻,干,盐制的墨鱼,鱿鱼
    8、0307590000         其他冻,干,盐制的章鱼
    二、提高部分水产品出口退税率的理由
    1、水产品的出口成本在不断提高,而出口退税率一直较低。多年来,除原料性产品外,一些经过充分加工的水产品也只享受5%的出口退税率。中国已是水产品的出口大国。水产品的出口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发达国家相继采取了一些岐视性的技术壁垒和反倾销等手段来限制中国水产品的进口。对此,水产出口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应对国外的技术壁垒等,已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包括生产设施改造,人员技术培训等等。然而,大量的资本投入与实际的出口所产生的效益不成比例,再加上国内资源在减少,原料价格上升,人民币汇率的不断升值,劳动用工成本的提高等等,使水产品的出口成本直线上升,效益不断下降,如果国家不在政策上再给予优惠和扶持,不少企业将难以生存。
    2、出口退税的高低不应按税则号来划分。目前税目号归入03章的水产品,不管其加工如何,出口退税率都是5%。由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制订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也称H.S编码)只是为了便利国际贸易的商品分类和统计,与各国的出口退税没有必然的联系。我国根据《协调制度》而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其作用也是为了便于进出口商品的分类和统计,便于海关据此征收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和其他税费。我国的《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商品的出口退税是根据《进出口税则》来确定的,与出口退税同样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商品归类和出口退税是两个完全不同事物,彼此不能划等号。因此出口退税率的高低不应按税则号来划分,应按照产品的加工程度来决定。根据税目号来决定出口退税率显然缺乏一定的合理性。
    3、水产品出口退税的高低不应以产品的储藏方式来决定。税目从0304开始的产品,基本上都是加工品。其唯一不能享受高退税率的原因,是因为“冻的”。可能在执法部门和税务部门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即“冻的”就是一种简单的加工方式。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其实,“冻的”只是一种储藏方式,并不能说明它是一种低价值的或简单加工的初级产品。因为水产品毕竟是食品,和其他食品一样,为了延长产品存放时间,保证质量,只能采用冷冻的方式。而税目号从1604开始的产品,尽管进行了某种制作加工,但其保存的方式绝大多数也是采用冷冻的方式。如调味裹粉产品,蒸煮烧烤产品等。就是干制或腌制的产品,也是需要低温储藏的。即使是罐装的水产品,其保质期也未必比冷冻的长多少。因此“冻的”,仅仅是作为产品的一种归类,如果作为确定出口退税率高低的依据,显然不是很合理的。
    4、初加工,精加工和深加工的区别。水产品可以分为初加工,精加工和深加工。初加工一般只是对鱼体进行清洗,整理,或去头,去内脏。这种产品往往是原料性的。无论是生产商或消费者购买后,还必须作进一步的加工和处理,才能做成便于消费和食用的产品。精加工就是为了便利人们的消费,在加工过程中一方面要保持水产品原有的鲜美的风味,另一方面要便于食用。其加工方法多数为去除产品的头,骨,内脏,皮等,做成各种鱼片或便于消费的各种形状,物理形态已完全不同于初加工产品。上述8个税目号的产品就是如此。这种产品已不是原料性产品,而都是最终的成品。消费者对产品无需再做进一步的处理,经过烹制后即可食用。其采用的包装也与初级加工产品的大包装不一样,而是适合进入超市方便消费者购买的小包装。尽管看起来好像也比较简单,但实际上不仅要经过十几道加工工序,还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加工的过程就好像稻米,“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深加工就是完全改变了水产品的物理形态和化学成份,变成了一种复合性产品。所以初加工是原料,精加工是成品,深加工是复合品。目前在出口的水产品中,精加工产品还占有相当的比例。因此我们认为应该提高精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5、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已有先例。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委于2006年发出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从2006年9月15日起将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的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其产品有:其他冻藏的去骨牛肉(税目号02023000.9),冻藏其他去骨绵羊肉(税目号02044300),鲜或冷藏,冻藏的山羊肉(税目号02045000)。水产品属于农产品。而上述8个税目号的水产品的加工程度比冻藏的去骨牛肉,冻藏其他去骨绵羊肉和冻藏的山羊肉要更进一步,也就是如上所述的精加工产品。因此我们有理由要求对上述8个税目号的水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现在的5%提高到13%。
 
                          舟山兴业有限公司
                          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
                          二ΟΟ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