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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扣留中国水产品的有关情况

发表时间:2007-07-24 00:00:00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宣布了一项对来自中国的养殖鲶鱼、虾、鲮鱼和鳗鱼的口岸扣留措施。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养殖水产品不再检出禁用药物残留之前,FDA将会一直在海关扣留这些产品。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的FDA颁布的这个措施,将保护美国消费者避免食用含有不安全残留的产品,但目前还没有任何发病信息的报道。
  美国FDA助理委员Dr.David Acheson谈到:目前我们正在采取强硬措施的原因是,出于当前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水产品含有非法物质,而这些物质是美国禁止在销售水产品中含有的残留。如果从中国进口的产品符合我们静要求和安全标准时,我们将会同意进口这些产品。
  在2006年10月到2007年5月的抽样中,FDA多次发现从中国进口的养殖水产品中污染有抗菌物质成分,而这些成分都是美国不允许使用的。
  残留物质包括:抗菌剂硝基呋喃、孔雀石绿、龙胆紫、喹诺酮类。硝基呋喃、孔雀石绿、龙胆紫在动物实验中被证明若是长期接触会致癌,喹诺酮类在可食用动物中使用可能会增加有关致病微生物的抗药性。
  所有这些物质在美国的养殖水产品中都禁止使用,同样中国政府也禁止使用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中国官方巳承认氟喹诺酮用于中国的水产业,而且是允许使用的。
  研究发现水产品中这些药物残留是极其低的,大都接近最低检测限。FDA不打算召回这些已经存在于美国市场的产品,也不建议消费者销毁或者召回他们购回家中的养殖水产品,只是担心长期摄入可能会使人体产生酎药性。
  FDA列出了许多条件,出口商只有提供详细的信息才能免除FDA的扣留,这些信息必须能充分证明出口商采取的行动能确保其产品不含有这些物质,并且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有必要,FDA将对中国水产品的附加进口控制措施将会一直持续。
    出口商如果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产品不含这些药物残留,FDA才会允许中国的养殖水产品在美国通关并进入美国市场。(中国土畜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