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行业资讯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行业资讯>行业资讯行业资讯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发表时间:2007-03-20 00:00:00

    随着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许可证)作用的削弱,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其隐蔽性强,具有不确定性和预测性,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最重要非关税壁垒。据统计,世界贸易壁垒的80%属于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目前,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出口正面临着发达国家TBT的严峻挑战,TBT已成为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一个主要出口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质特征是通过技术标准和法规,限制外国产品的输入,保护本国市场,从而达到扭曲分配国际贸易利益的目的。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TBT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影响的特点
    1、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盟、日本和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较多的实施TBT,而且容易造成扩散效应。目前,美、日、欧盟是我国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据统计,包括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出口产品近75%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而这些国家和地区正是技术壁垒的发源地和运用国。在2002年1月30日欧盟发布禁令后,其他国家也加强了对来自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的药残检测,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最近公布了禁止在进口动物源性食品中使用包括氯霉素在内的11种药物名单,其中包括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部分药物。
    2、发达国家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实施的技术措施岐视性明显,保护主义色彩浓厚。许多国家针对中国产品刻意采取一些技术措施,有些国家甚至针对中国的产品设置特定的过高标准与特定技术法规。
    3、发达国家使用TBT的频率高,实施速度快,取消则需要较长时间。1996年8月1日—2001年5月24日,欧盟以我国出口的禽肉中含有动物疫病和农药、兽药残留等为由将禽肉市场对我国关闭了5年。2002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以屡次从我国水产品中检出氯霉素为由,发布了2002/69/EC决议,决定禁止从我国进口供人类消费或者用做动物饲料的动物源性产品。
    4、发达国家实施TBT的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内容苛刻,不断变化,对我国食品出口的影响越来越大。据调查显示,我国45%的食品土畜企业都认为,在我国加入WTO后,TBT的影响“更加严重了”。
    5、发达国家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实施的技术措施,增加了我国企业的出口成本,使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下降,加大了企业的市场风险,在某些情况下技术措施也会使出口企业因延误时机而失去市场机会。据调查显示,技术壁垒对企业最大的影响是“成本升高”。50%以上的企业认为,TBT导致标准的不断提高,增加了成本;25%的企业认为,技术法规和标准不断变化,增加了风险,也有企业认为,TBT拖延时间,使企业失去贸易机会,或“受到查处,使企业信誉受损”。
    6、通过全面禁止、分批解禁的措施拉长解禁时间,给本国以调整和发展空间。建立繁琐的禁止与解禁程序,拖延时间或先禁止后解禁,又在解禁过程中拖延时间。
    7、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遭受发达国家技术措施的直接损失大,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加惊人。欧盟对我国关闭了5年(1996-2001)的禽肉出口市场,使我国失去了每年近3万吨鸡胸肉的出口市场,少收外汇约7000万美元;2002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第2002/69/EC决议,致使在2002年1月30前从我国出口的兔肉、鸭肉和鱼虾等货物陆续运抵荷兰鹿特丹港口,至2002年3月7日共265个集装箱,600多吨价值约1500万美元的产品,按照欧盟有关法律,对检测不合格的中国货物实行就地销毁。
    二、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应对发达国家TBT措施
    (一)在宏观方面
    1、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技术法规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的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食品质量的标准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食品法典CAC是国际公认的食品安全基准标准,目前发达国家已普遍采用,且基本垄断了CAC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1980年初,英、法、德等国家采用国际标准已达80%,日本国家标准有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目前发达国家采用国际标准的面更广,某些标准甚至高于现行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标准CAC。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0%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而且,发达国家还注重技术法规的研制与更新,一旦技术上有了新成果,就立即制定成标准供生产直接采用,并根据技术和经济发展需要,经常修订国内公司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二,我国在食品安全检测方法和技术上采用落后的、未达到国际水平的标准。食品安全检测方法和技术上的落后是阻碍动物源性食品出口的重要原因,我国的出口动物源性产品检测不仅有实验仪器、实验技术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缺乏达到国际水平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例如:在动物性食品农药残留限量规定和检测方法标准方面,我国与CAC标准存在差距。CAC共规定了300项农药残留限量要求,美国公布有160多种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欧盟截止到2001年12月,农药残留限量种类达100多种。而1999年我国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既是兽药又是农药的残留限量也不到10种。并且我国农药残留几乎没有涉及动物副产品限量,并且我国同类农药最高残留限量一般都比欧盟的规定高得多,如:艾氏剂、狄氏剂在原料中的最高残留限量欧盟为0.01mg/kg,而我国规定为0.02g/kg。
    第三,我国有些技术标准在相当长时间是一成不变的,与国际标准严重脱节。以牛奶标准为例,根据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GB6914-86,牛奶中微生物指标,国家一级应小于等于50万个/毫升、二级牛奶为100万个/毫升、四级牛奶则达到400万个/毫升。而在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加拿大收奶时甚至规定,若牛奶中微生物超过5万个/毫升就要从严处罚。
    通过上面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前亟待建立并完善我国的食品技术法规体系,加快一些已经不适应当今技术发展的形式需要的标准法规的修订步伐,以尽快与国际接轨。
    2、加快推行HACCP认证。HACCP是世界公认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保证系统。目前,世界各发达国家如美国、欧盟、CAC等均将HACCP作为控制食品污染、提高食品质量的制胜关键,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计划。我国目前只有2.4%的食品企业实行HACCP认证。因此,我国的检验检疫部门应改变以往只注重最终产品的检验检疫的管理模式,加强对产品实施有效监控,力求从饲料采集与生产、动物养殖、兽医防治、屠宰加工和包装运输等各环节控制动物源性食品的农药、兽药、重金属、添加剂及微生物残留,作到过程控制,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提高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质量。
    3、针对TBT的动态效应,我国应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信息资源建设,系统、连续的跟踪、收集、翻译、报道国际动物源性食品最新质量动态,建立国外食品安全要求信息数据库,及时反馈给有关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以便企业及时作出应变措施,提供质量控制参考,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借鉴欧美的做法(欧美每年都实行国家残留监控计划,监控范围和残留限量数据每年都有变化),帮助企业扩大出口。
    4、我国有关职能部门要参与各种国际化组织活动,加速中国标准体系和标准管理的市场化进程。在采用国际标准时,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与工业发达国家和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双边或多边标准化项目合作。通过参与合作,不仅要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吸收过来,更重要的是力争把中国的标准化意图和标准反映进去。如:HACCP质量管理体系已在中国出口美国和欧盟的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美国与欧盟HACCP法规的不统一性,给我国的出口企业增加了负担。我国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FAO/CODEX有关HACCP质量体系规则的讨论,以制定统一性好、操作简单的HACCP质量管理体系。
    (二)在微观方面
    1、发展规模化动物源性食品出口基地。从对TBT的价格控制机制的分析可知,在TBT发挥价格控制机制的出口企业中,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效应来减小TBT对出口产品价格竞争优势的影响,通过生产规模的扩大来尽可能降低单位平均成本,确保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
    2、动物源性产品生产企业要在生产过程中强化技术达标管理,以突破TBT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的数量控制。目前,发达国家制定实施的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标准,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企业要突破发达国家TBT的限制,一种有效手段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国际标准。出口企业要在收集和研究国际组织和贸易对象国技术法规、标准、检验与认证制度的基础上,把与其出口产品相关的内容加以吸收,制定到所生产的产品标准中,严格按照标准来组织生产,使所生产的产品具有穿透技术壁垒的能力。
    3、出口企业要注意收集和研究与出口产品相关的国际标准和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标准,通过客户有目的的了解进口国的新要求。与我国的检疫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以便根据出口国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在面对进口国新的TBT时处于主动地位。
    4、积极申请食品安全、卫生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取得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企业要研究国外的技术标准和认证体系,申请贸易对象国的认证,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美国和欧盟是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的两个主要市场,都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HACCP体系,并得到美国、欧盟的认证注册。因此,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出口企业还要加快技术认证工作的步伐,积极申请有关食品的国际认证,如HACCP、FDA体系认证。(胡学锋、秦蕾、孙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