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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渔业局崔利峰副局长一行到舟山调研渔业情况

发表时间:2006-11-13 00:00:00

    10月27日上午,国家农业部渔业局崔利峰副局长一行三人,在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俞永跃等三人及东海渔政分局两位同志的陪同下,在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渔业问题调研座谈会。座谈会由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蔡宏舟主持。参加座谈会的有浙江海洋学院渔业学院俞存根教授、院长,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处室负责人,各县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30余人。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周佳章和秘书处许洁同志参加了会议。
    蔡宏舟局长汇报了2006年舟山市渔业生产基本形势、渔业工作的突出矛盾、“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和建议。根据会议安排,协会秘书处许洁同志就东海海域拖虾作业休渔期问题发了言。她根据东海虾类生长特点、渔民和虾加工企业要求,提出了调整休虾期的四个建议方案。协会常务副会长周佳章撰写的《我对东海休虾期的建议》在座谈会上作了书面交流。俞存根院长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提出了将休虾期提前到4至6月或5至7月的建议。各县、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同志就渔业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法规、转产转业、落实政策、资源和生态保护、水产品质量、保护渔民权益、渔业生产安全管理、渔区改革和海塘中心渔港、航标管理维护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发言。
    协会还向崔利峰副局长递交了2006年5月市政协办公室撰写的《调整拖虾作业休渔期  合理保护和利用虾类资源》、2006年5月舟山市晟泰水产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联合反映的《关于暂缓延长一个月拖虾作业休渔期的紧急建议》。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政协信息专报》上对休虾期问题作了“请农业部阅研”的批示。
    崔利峰副局长在听了大家的发言后说,渔业发展中遇到了许多问题,要考虑法律法规的问题。大政策定下后,各地出现一些问题,是正常的。如休虾期制订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幼虾、亲虾、优势种类。现在执行6月16日—8月15日休虾期制度。回去后将各地意见进行归纳,作进一步研究。抓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政策性、制度性的东西,要从实际出发。在制定政策之前,要研究清楚,要考虑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出现问题应当随时调整。
    崔利峰副局长等一行三人是专程到宁波、舟山、台州进行调研的。10月25日—29日在舟山调研五天。他们将走访舟山的重点渔港码头、渔业企业、养殖场,听取渔民和生产一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与有关渔业行政、执法管理、科研等有关方面人员座谈2006年渔业形势和渔业工作情况、2007年渔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渔民转产转业情况、柴油补贴和渔民权益保护问题、渔业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水产养殖业发展与管理等问题。(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