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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殷汉华对出口水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发表时间:2006-08-24 00:00:00

    在8月17日舟山检验检疫局召开的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副局长殷汉华对我市出口水产的检验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源头管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出口产品的原料必须来自安全区域,要实行“公司+基地(养殖场)”和“公司+渔船”的模式。 
    1.要做好水产品中二氧化硫的源头验收把关工作。
    水产品中二氧化硫超标问题一直是困扰我们水产品出口的疑难杂症,近年来,韩国、日本等国家运用技术壁垒阻拦我市出口水产品,尤其是对水产品中二氧化硫指标的检测都非常严格,一旦检出超标,就会立即退货、销毁和索赔,不仅给我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到我国出口水产品的声誉。从输日虾干到如今输韩蟹类产品,都经历了二氧化硫事件。产生二氧化硫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渔民滥用亚硫酸盐保鲜剂,而工厂收购原料时亚硫酸盐检测不到位,加之货源竞争激烈,亚硫酸盐超标的原料仍有市场,因此,一定要根据贸易国家的标准,加强水产品中二氧化硫的源头验收把关工作,我国执行的是冷冻品100ppm,熟制品30ppm,欧美要求超过10ppm就要在标签上注明,韩国对蟹类标准是30ppm,日本虾皮、虾干是30ppm。
    2.加强渔船改造备案工作
    目前舟山已经改造了43艘渔船,一部分已通过了舟山检验检疫局的年审。今年7月份,舟山检验检疫局又下达了今年的渔船改造计划,要求企业严格按舟山检验检疫局的要求完成渔船改造任务。
对于目前仍未完成去年改造任务的企业,舟山检验检疫局将从9月15日起对输欧虾仁进行出口量的核销,每条虾船按200吨/艘计算。输欧鱿鱼从明年3月1日起进行核销,鱿钓船按500吨/艘计算。
    3.加强养殖场备案工作
    以后出口养殖水产品,企业必须要有配套的养殖场,配套养殖场以国家质检总局上网公布的名单为准,若无上网公布的配套养殖场的不准出口养殖水产品。希望企业加强对配套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和药残检测工作,对养殖场的用药、饲料、水质、苗种来源、产量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要加强企业诚信管理
    据统计,凡出问题被通报的企业,有60%是由企业不诚信所造成的,其中主要原因是收购非注册厂、市场的半成品,无法从源头上来控制产品的质量,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但现在国家质检总局以及浙江检验检疫局下决心采取措施,要求:
    1、出口企业要承诺不使用违禁药物和违规使用添加剂;
    2、优劣分明:一是建立良好的企业名单制度,对守法企业,质量好的企业放宽检验,方便进出,体现好企业的价值;二是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上黑名单的企业是指:①被国外通报的;②存在违法问题的;③多次出现质量事故的。黑名单一律由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直接暂停或吊销,整改完成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是否开放,所以企业要绷紧产品质量这个弦,要讲诚信。
    三、加强监管,做好输欧虾仁出口工作
    再过几天,舟山的海捕虾又上来了,面对有限的资源,希望企业加强自律,控制无序竞争,禁止收购保鲜虾仁和非注册厂产品出口。对于发现将南美白对虾冒充海捕虾出口的,一经发现,舟山检验检疫局将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决不手软,希望企业自重,也希望企业提供线索,共同打击这些害群之马。(张博、虞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