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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07-06 15:20:00

  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二、采取措施,抓好落实。(一)广泛收集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http://bz.cfsa.net.cn/db/yjfk),广泛收集意见。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主动链接并宣传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及时组织动员食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生产经营者、科研机构、检验机构、教育机构等,通过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反馈标准有关意见建议。(二)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跟踪评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采取培训会、座谈会、实地调查、网上调查、专家咨询、专题研究等方式,听取各方对标准的意见建议。(三)认真组织专家研究,科学评价各方意见与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及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情况,适时组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有关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收集的问题、意见予以研究,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提出具体建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加强技术指导,适时向省级标准跟踪评价机构反馈意见。(四)加大标准宣传与交流力度,指导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逐步完善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资料,方便食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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