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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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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产企业“诚信立业”倡议书

发表时间: 2011-04-12 00:00:00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渔业经济发展迅速,为丰富市场供应、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产品类同、低价竞销;产品质量安全不尽人意的问题时有发生。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营养、美味、便捷”水产品的需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水产品知名品牌,确保我省渔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特向全省水产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意识,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生产的法律责任,树立对消费者及社会负责任的意识。
    2、以“诚信”立业,以“诚信”赢得消费者信任。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勇敢挑起社会责任重担,不制假、不售假、不侵害其他企业的权益,反对商业贿赂,开展有序竞争。
    3、严格按照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生产产品。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短斤缺两(冰冻水产品应在包装上注明净重量)和以次充好现象,确保产品安全、卫生,坚持以质取胜。
    4、规范使用添加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以对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滥用和超量使用添加剂,严禁使用有害物质处理产品,让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满意。
    5、建立和完善产品可追溯体系。全面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听取和受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不断完善产品可追溯体系。
    6、重视节能环保工作。做好环保、低碳、节能示范,不以破坏社会和自然环境为代价谋求企业利益。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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