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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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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输美对虾反倾销“日落复审”应对磋商会在广州召开

发表时间: 2009-07-07 00:00:00

    6月29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在广州召开了我国输美对虾反倾销“日落复审”应对磋商会,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处长王新、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综合法律部欧孟主任、广东、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协会、汕头、湛江、舟山水产进出口行业协会及26家企业共4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秘书长邸刚主持。
商务部王新处长在介绍我国近几年来遭受国外“二反二保”的情况时说,现在出现了以下二个新的情况:一是发展中国家对我发起调查:如印度自2008年10月起,对我国发起了20多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二是反补贴调查增多;前者的主体是企业,后者的主体是政府;我国对名牌产品的奖励政策被美国、墨西哥、委内瑞拉告到WTO等等,对虾的反倾销,由于是我国农产品出口中的第一个大案(当时涉案金额3.84亿美元),商务部领导十分重视,现在大家在一起商讨应对措施,是一件好事,部公平贸易局也十分支持。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综合法律部欧孟主任回顾了5年来该商会组织中国虾企业应对美反倾销的历程,该案美国于2004年2月立案,2005年1月26日终裁,当时我国57家企业应诉,除广东国联获得0.07%税率外,其余53家A卷企业有35家给了加权平均税率55.23%(舟山应诉企业粮油、华定、立洲三家为加权平均税率),而18家参加A卷答卷的企业美拒绝承认加权平均税率而得到112.81%的最高税率(其中舟山企业就有10家),自2005年后,舟山的虾被美国市场所排斥,虽然舟山华定水产有限公司于2006年提出了行政复审,但也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终裁后,中国企业委托美国律师向美国际贸易法院上诉,虽美国际贸易法院二次判我方胜诉,发回美商务部重新计算中国的反倾销税率及18家企业的不公平待遇,但至今美商务部在大幅降低其它五国反倾销税率时,并没有给中国企业一个明确的答复,仍维持在最高税率上,因而美国实际上是针对中国,把中国的虾产品排挤出美国市场。事实上,自2004年美对我发起反倾销调查后,美国虾的进口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国内生产的虾的价格不但没有增长,反而下跌更低水平。据统计,2003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虾类为8.1万吨,而2008年下降为4.78万吨,下降了41%;欧主任对“日落复审”进行了说明,从终裁时间推算,美方应在今年7月26日后会提出要求,进入倒计时。同时也对“日落复审”的艰巨性作了说明,至今我国农产品的反倾销案无一实现“日落”的。
会议经过充分协商,决定:一、中国要参加“日落复审”的应诉工作;二、建议政府加大与美国交涉力度,以及将美不合理的做法上诉WTO,如替代国上的明显错误及在计算时的“归零”等不公正做法;三、采取其它相关措施与美七州虾联盟协商解决等等。但首要的是我国的虾企业要有一个统一的思想认识和行动措施。
    舟山原有13家企业参加了反倾销A卷答卷,现在5年过去了,企业的出口市场和产品发生了变化,但如果企业希望能将虾产品出口美国,“日落复审”是一个好机会,请这些企业早作思想准备,这些准备还包括在财力上、物力上,当美方启动“日落复审”时能跟上全国应对的形势。(周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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