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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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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舟山国际渔业博览会总体方案

发表时间: 2010-02-25 00:00:00

於树波
    一、  指导思想
    第三届中国舟山国际渔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渔博会),以打造“精品、名品、新品”为特色,立足舟山、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展示我省渔业及水产品加工产业、特色产品和知名品牌,主动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致力打造浙江渔业现代化,为涉渔企业搭建国际、国内贸易平台,努力办成特色突出、影响较广、商机明显的展会,更加突出舟山作为中国渔都的独特地位,成为走向国际化的城市名片。
    目标定位:中等规模专业会展,通过若干年努力,使舟山渔博会成为国内知名渔业会展之一。
    二、  主题
    第三届渔博会的主题是:中国渔都、海产精品。                    
    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舟山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商务厅
                   中国渔业协会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支持单位:国家农业部渔业局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分会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批发市场)联合会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浙江海洋学院
                   大日本水产会
                   韩国水产会
                  上海水产行业协会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福建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承办单位:舟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协办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第三届中国舟山国际渔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为渔业博览会协调机构,具体承担渔博会的实施工作,同时组委会下设大会秘书接待部、招商招展部、专题活动部、新闻宣传部、展务协调部、安全保卫部六个工作部,分别承担相关工作。
    四、  举办时间、地点
    举办时间:2010年5月14-16日,会期3天,企业出展3天。5月10日至13日为布展时间,开馆式定于5月14日上午9:30,撤展时间为5月16日下午15:00。
    举办地点:舟山体育(展览)中心
    五、工作目标
    ——充分展示现今优秀海产品牌,进一步树立中国舟山国际渔业博览会的形象和地位。
    ——展览总面积10,000-12,000平方米;
    ——标准展位250个以上,参展企业180家以上;
    ——境内外客商5000名,团组10个。
    六、展区设置
    第三届渔博会总展览面积10000-12000平方米,分若干馆。展区按地域分为浙江展区、定海展区、普陀展区、岱山展区和嵊泗展区、市属展区和联合展区。
    七、参展商品
    (一)捕捞及养殖产品:鲜鱼、贝类、蟹、虾类、海藻、淡水鱼类等;
    (二)加工产品:煮、切、烧制品,烟熏制品,罐头制品,干制品,海藻制品,营养保健品等。
    (三)渔业配套产业和产品:渔业机械、加工设备、鱼类种苗、深水网箱、饲料与渔具等。
    (四)渔业捕捞设备、远洋运输及储运、涉渔导航及通讯系统等。
    (五)休闲渔业、渔民画等。
    八、展位价格
    标准展位(3MX3M):境内企业参展,人民币4000元;
    境外企业(含参加境外组团的境内外资企业,下同)参展,800美元。
    室内空地展位(展位内不含任何设施,36M2起租):境内企业参展,人民币420元/ M2;境外企业参展,85美元/ M2。
    九、展商要求
    1、参展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涉渔企业;
    2、展品应为本方案所列的产品;
    3、遵守知识产权、展览秩序和安全保卫等大会各项规定,服从渔博会现场管理。
    十、运作模式
    第三届渔博会由市外经贸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承办,委托舟山群岛会展有限公司和舟山天成广告有限公司等专业会展公司参与策划和运作。
    十一、专题活动
    1、渔博会开幕式招待酒会(承办单位:渔博会组委会);
    2、首届中国水产品批发商峰会暨舟山海产品采购对洽会(承办单位: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渔博会组委会);
    3、2010年中国舟山国际渔业产业合作峰会(承办单位:舟山市贸促会);
    4、舟山海水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牌及许可使用启动仪式(承办单位:舟山市工商局);
    5、首届国际头足类渔业学术大会(承办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6、渔博会参展产品金银奖评选活动。由渔博会组委会聘请专家组评定(承办单位:渔博会组委会)。
    十二、招商招展
    通过大规模宣传活动,推介舟山渔博会品牌,邀请国内外涉渔客商,引起国内外关注。
    1、通过各种渠道发送宣传册和请柬10000份;
    2、扩大网上招商。发送电子邀请函5000份以上;与国内相关渔业网站开展合作,实行网站连接;
    3、通过主办单位开展招展招商。
    (1)中国渔业协会是全国性的渔业行业社会团体,其会员是我国渔业各领域的重要企业,并与世界各国和地区渔业团体及国际组织均有友好交往和经济合作。负责组织相关境内外企业参展。并邀请30名国内、20名国外(大日本水产会、韩国水产会等)团组及客商与会。
    (2)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是拥有500多家水产加工、经营、科研、教学企业及事业单位组成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负责为渔博会组织境内外相关企业参展。负责邀请福建、广州、上海、海南、山东、江苏等水产流加协会组团参展,并邀请50名国内及10个境外团组及客商与会。
    4、通过全国城市农贸中心(批发市场)联合会和舟山国际水产城邀请全国水产批发市场及经销商100人以上,并在第三届渔业博览会期间共同举办首届中国水产品批发商峰会暨舟山海产品采购对洽会。
    5、积极联系省、市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招商。2009年底前请省商务厅帮助召开中国舟山国际渔业博览会筹备商议会,邀请全省各市外经贸局有关领导与会,通过各市外经贸局邀请我省涉渔企业参加第三届舟山渔博会,设立浙江展区。
    6、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期间召开舟山海产品采购对洽会,进行招展招商。
    7、动员我市涉渔企业和驻外企业邀请境外客商。
    8、争取邀请一批著名跨国采购企业参加。
    9、动员市内、市外企业参展。
    十三、宣传推广
    (一)新闻宣传
    1、新闻发布会。在2010年1月份举办;
    2、公众媒体。利用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浙江日报、舟山日报、舟山电视台等有影响的主流媒体对博览会进行全面宣传;
    3、网络媒体。利用舟山网和渔博会网站进行宣传推介,以及国家级渔业专业网站、媒体、展览会相关传媒进行宣传。
    (二)广告宣传
    1、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广告宣传;
    2、印发邀请函、指南、会刊、海报、招展书、信笺、
信封等;
    3、户外广告宣传;
    市区广告:在市区主要场地设置户外广告、海报和倒计时广告。
    展馆广告:气球、条幅、灯箱、拱门、吊旗及道路指示牌等。
    十四、工作日程
    2009年5-11月份:做好招展、招商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小分队参加威海、青岛、大连、上海、宁波和福州等地的国际渔业博览会进行推介和宣传;组织参加11月在青岛举办的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并举行舟山海产品采购指导会暨第三届中国舟山国际渔业博览会推介会,宣传推广舟山渔业博览会。
    2009年12月份:提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筹建组委会及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及各工作部门拟定工作方案。对场馆设计进行具体策划。
    2010年1月份: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对筹备工作进行动员。落实各工作部门分工,确定具体工作计划。全部启动招展、招商和宣传推广活动。
    2010年1-4月份:召开第一次渔博会新闻发布会;全面落实参展企业、专业客商,确定参展企业和到会客商名单;启动市区户外广告、媒体等宣传工作、制定接待计划;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交流汇报筹展情况,检查落实各项筹备工作。
    2010年5月份:会议10天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接受领导检查。建立现场管理指挥部,落实管理责任。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深度报道和广告宣传。
    十五、各县(区)和市属有关单位主要职责
    (一)各县(区)展团
    1、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展区参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负责本展区布展和撤展工作;
    3、负责本区域企业招展工作,其中普陀区负责招展摊位80个;定海区负责招展摊位50个;岱山县负责招展摊位50个;嵊泗县负责招展摊位10个(以上各县区招展摊位中各20%应为省外或境外展位);
    4、负责市外企业招商和国内外客商邀请工作,普陀区邀请客商160名以上,定海区邀请客商100名以上,岱山县邀请客商100名以上,嵊泗县邀请客商20名以上,并安排客商参会和接待工作;
    5、负责交易产品的品种、品质审核工作,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
    6、参展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管理;
    7、做好本展团的宣传工作和每天的产品销售、洽谈成果的统计工作;
    8、确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9、配合组织有关活动。
    (二)市属有关单位
    市外经贸局:负责博览会的承办工作;负责博览会综合协调和方案策划工作;负责邀请外商20名以上;负责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经贸委:组织国内大型超市及水产企业生产、贸易企业30家到会洽谈。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市外企业招商招展联络工作,重点做好与全国、省水产加工与流通协会及水产企业的联络与组织,并落实30个摊位,邀请客商50名以上及两个团组。
    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主要负责渔博会市属招展招商工作,并落实50个摊位;其中,落实25个摊位市外展位;协助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市贸促会:负责邀请外商20名以上及一个团组。
    市外侨办、台办:分别邀请外商20名,10名以上及一个团组。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落实博览会期间的治安、消防、交通、警卫等安全保卫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落实博览会期间的医疗防疫保障、饮食卫生监督。
    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落实博览会专用车辆。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博览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博览会的各项活动经费。
    市发改委、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协助做好博览会的有关工作。
    市体育局:落实博览会举办场馆用地,保障场馆正常运作。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负责重要领导、外宾的接待工作。
    市内参展企业:积极报名参展,展示企业形象,推销企业产品,并负责邀请外商2名以上。
    十六、组委会办公室各部主要职责
    (一)秘书接待部(组委会办公室):承办组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大会综合文字、信息编制及领导讲话材料撰写;负责接待、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并检查督促各项筹展工作。
    (二)招商招展部:负责招商招展、参展企业报名和统计工作,负责渔博会参展商品评奖活动。
    (三)专题活动部:负责论坛、高峰、旅游等组织工作。
    (四)新闻宣传部:负责宣传、新闻发布会、广告、新闻文字材料等工作。
    (五)展务协调部:负责整个场馆和展区设计、制作及现场管理工作。
    (六)安全保卫部:负责大会的公共场馆、活动安全和卫生安全等工作。保障大会安全顺利有序进行。
    十七、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
    组委会设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奖,博览会结束时,由组委会办公室及时总结,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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