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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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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渔船卫生设施改造”

发表时间: 2021-09-06 15:22:00

一、政策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绿色渔业为发展理念,通过捕捞渔船卫生节能设施改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渔船设施节能环保和生活舒适度。
二、资金申请对象:坚持“政府科学引导,渔民自愿申请,财政专项支持”原则。申请对象须为本县籍渔船(挂靠船除外),且已纳入渔船管理数据库管理、合法进行国内海洋捕捞生产作业的船只。
三、资金补助标准:
厨房卫生设施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对按技术标准要求改造渔船的,单船补助5.5万元。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乡镇要根据申报条件、申报要求遴选申请对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31日。
(二)申请对象须填写《渔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基层渔农业服务机构、乡镇政府同意后,统一汇总报县海洋与渔业局。
(三)申请项目受理后,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项目后,通知申请对象进行项目实施。
(四)项目申请单位自行委托实施单位建设,涉及渔船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项目实施须按照相应技术指标开展建设。
(五)项目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和所属乡镇跟踪监管。渔船卫生设施改造项目由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验收,验收以乡镇为单位。
五、政策有效期限:本补助政策有效期为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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