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海关撤销进口冷链熔断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发表时间: 2022-08-08 15:29:00
海关撤销进口冷链熔断机制!但“涉阳”企业仍面临暂停风险!
7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海关总署表示“对输华冷链食品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不再实施暂停进口申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的同时,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2022年第58号),点明了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的最新方针措施。
从发布的公告来看,“不再实施暂停进口申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不代表对于进口冷链食品的防控放松,而是强化源头管控。加强与出口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的沟通磋商,提高会谈级别,增加会议频次,加大远程视频的抽查力度,督促输华食品企业落实安全防护责任,严防输华食品及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受到新冠病毒污染。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积极配合,主动采取防止和消除污染措施。这是由“熔断暂停申报”的结果控制,升级到对于“防范污染措施”的过程考察。对于检测出的进口冷链食品阳性的诱因做进一步考证,由单一的管控,进一步做到科学、精准防控。防范污染措施不合格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仍可能面临海关的限期整改、暂停进口、撤销注册等处罚。海关总署《公告》的第二条还指出:“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指南有关规定,进行分级分类处置。”海关总署2020年第103号公告废止。
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李政良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优化完善监测检测工作,严格监督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测检测工作;三是严格监督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四是严格实施封闭管理。(摘编于每日经济新闻)
7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海关总署表示“对输华冷链食品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不再实施暂停进口申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的同时,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2022年第58号),点明了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的最新方针措施。
从发布的公告来看,“不再实施暂停进口申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不代表对于进口冷链食品的防控放松,而是强化源头管控。加强与出口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的沟通磋商,提高会谈级别,增加会议频次,加大远程视频的抽查力度,督促输华食品企业落实安全防护责任,严防输华食品及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受到新冠病毒污染。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积极配合,主动采取防止和消除污染措施。这是由“熔断暂停申报”的结果控制,升级到对于“防范污染措施”的过程考察。对于检测出的进口冷链食品阳性的诱因做进一步考证,由单一的管控,进一步做到科学、精准防控。防范污染措施不合格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仍可能面临海关的限期整改、暂停进口、撤销注册等处罚。海关总署《公告》的第二条还指出:“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指南有关规定,进行分级分类处置。”海关总署2020年第103号公告废止。
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李政良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优化完善监测检测工作,严格监督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测检测工作;三是严格监督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四是严格实施封闭管理。(摘编于每日经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