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2017年舟山水海产品输欧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
发表时间: 2018-04-12 14:34:00
为应对欧盟IUU,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协助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审核了我国近海捕捞产品及来进料加工产品的输欧《合法捕捞证明》、《加工厂声明》及输智《合法来源证明》。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协助审核输欧远洋捕捞产品和部分近海特殊产品。现将2017年审核总体概况和其中涉及舟山输欧海捕产品情况整理归纳如下:
一、总体概况
2017年,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通过审核签发办理了输欧海洋捕捞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加工厂声明》、输智《合法来源证明》共计26477份,涉及捕捞水产品出口量53.28万吨,同比减少4.3%。其中,输欧《加工厂声明》18004份,涉及进口原料49.32万吨,出口产品37.94万吨,同比分别减少3.0%和4.1%;输欧《合法捕捞证明》7327份,涉及自捕原料16.7万吨,出口产品11.06万吨,同比分别减少1.2%和1.5%;输智《合法来源证明》1146批次,涉及出口产品4.26万吨,同比减少16.6%。
另外,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审核了部分特殊产品的近海输欧《合法捕捞证明》,涉及原料0.73万吨,同比减少14.9%,主要指近海金枪鱼产品。
二、贸易情况
1、输欧来进料加工情况:2017年各种鳕鱼类、头足类、金枪鱼类、鲽类等来进料原料总计49.32万吨,加工后出口产品37.94万吨,出口产品与2016年相比呈回落态势,减少4.15%;来进料加工主要集中在山东的青岛、烟台和辽宁的大连等地,两省出口量占总出口量96.9%,2017年山东省同比减少7.14%,辽宁省同比减少1.04%,其它省、市如吉林珲春、浙江宁波有较快增长,舟山仅有73批次输欧来进料加工,出口产品2076.10吨,同比减少8.68%。
从全国看,来进料原料主要来自俄罗斯、美国、挪威等9个国家,上述三国原料占全部进口的88.36%。
2、输欧近海自捕加工情况:2017年我国近海自捕海产品输欧的原料18.56万吨,加工后出口产品11.79万吨,同比分别减少2.7%和16.7%。原因是近海禁渔期延长,加工原料减少,导致主要自捕海产品加工省份浙江、福建、广东输欧出口量呈明显下降趋势。浙江省出口产品6.2万吨,占全国总出口量的52.8%。其中:舟山出口产品4.05万吨,同比减少19.0%,占浙江输欧水产品总量65.1%,占全国输欧水产品总量34.4%;宁波出口产品7203吨,同比减少22.5%;台州出口产品9644吨,同比减少13.7%;温州出口产品4468吨,同比减少20.9%。由此显见欧盟市场对舟山的重要性。
我国近海输欧品种以鱿鱼、虾、鲭鱼、鲐鱼、鲣鱼、安康鱼等为主,其中:鱿鱼、虾、鲭鱼、鲣鱼和安康鱼,分别减少15.7%、18.0%、25.1%、40.0%和22.1%;鲐鱼、带鱼、蟹同比增长17.5%、39.4%、3.2%。舟山输欧品种主要是鱼类(包括金枪鱼、鲣鱼)、头足类、虾、蟹等。
3、输智水产品情况:输智水产品自2016年开始出现单证数量增幅减缓,出口量下降的情况,2017年继续下滑,出口量下降约17%。加工出口企业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山东、广东等省,主要品种有鯷鱼、鲭鱼、南美白对虾、竹夹鱼、金线鱼和金枪鱼等。
三、欧盟核查情况
2017年,西班牙等七国共发起核查30起。其中,西班牙11起,主要核查“浅盐、包冰产品出成率问题”;爱尔兰8起,核实真伪、物种拉丁文鱼健康证不符;德国4起,核查“物种拉丁文名更新”;波兰2起,核查“HS编码问题”;马耳他2起,核查“鱼糜产品出成率问题”;克罗地亚和希腊各1起,分别核查“美国换证问题”和“补充运输细节”。2017年的协助核查,重点问题在于欧方对浅盐、包冰以及鱼糜等产品高出成率问题的质询。在此希望舟山输欧企业认真对待欧盟七国对我国核查的相关问题,要求企业在证明文件上填写的最终产品量应该体现净重,并应与健康证、出口报关单上的净重一致,以免在上述问题中再出错而遭核查,影响产品顺利通关。另外,有企业在原料转口时未提供有效再出口证明,造成2批次货柜退柜,因此,对转口货物的审查将会加强。
2016年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启动了网上申报业务,2017年网上申报工作开展顺利。超过200家企业通过网上完成了《加工厂申明》申报,网签比例接近100%;超过80家企业通过网上完成了《合法捕捞证明》申报,网签比例超过70%。网上申报效果明显,企业申报积极性较高。(俞正祖)
一、总体概况
2017年,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通过审核签发办理了输欧海洋捕捞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加工厂声明》、输智《合法来源证明》共计26477份,涉及捕捞水产品出口量53.28万吨,同比减少4.3%。其中,输欧《加工厂声明》18004份,涉及进口原料49.32万吨,出口产品37.94万吨,同比分别减少3.0%和4.1%;输欧《合法捕捞证明》7327份,涉及自捕原料16.7万吨,出口产品11.06万吨,同比分别减少1.2%和1.5%;输智《合法来源证明》1146批次,涉及出口产品4.26万吨,同比减少16.6%。
另外,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审核了部分特殊产品的近海输欧《合法捕捞证明》,涉及原料0.73万吨,同比减少14.9%,主要指近海金枪鱼产品。
二、贸易情况
1、输欧来进料加工情况:2017年各种鳕鱼类、头足类、金枪鱼类、鲽类等来进料原料总计49.32万吨,加工后出口产品37.94万吨,出口产品与2016年相比呈回落态势,减少4.15%;来进料加工主要集中在山东的青岛、烟台和辽宁的大连等地,两省出口量占总出口量96.9%,2017年山东省同比减少7.14%,辽宁省同比减少1.04%,其它省、市如吉林珲春、浙江宁波有较快增长,舟山仅有73批次输欧来进料加工,出口产品2076.10吨,同比减少8.68%。
从全国看,来进料原料主要来自俄罗斯、美国、挪威等9个国家,上述三国原料占全部进口的88.36%。
2、输欧近海自捕加工情况:2017年我国近海自捕海产品输欧的原料18.56万吨,加工后出口产品11.79万吨,同比分别减少2.7%和16.7%。原因是近海禁渔期延长,加工原料减少,导致主要自捕海产品加工省份浙江、福建、广东输欧出口量呈明显下降趋势。浙江省出口产品6.2万吨,占全国总出口量的52.8%。其中:舟山出口产品4.05万吨,同比减少19.0%,占浙江输欧水产品总量65.1%,占全国输欧水产品总量34.4%;宁波出口产品7203吨,同比减少22.5%;台州出口产品9644吨,同比减少13.7%;温州出口产品4468吨,同比减少20.9%。由此显见欧盟市场对舟山的重要性。
我国近海输欧品种以鱿鱼、虾、鲭鱼、鲐鱼、鲣鱼、安康鱼等为主,其中:鱿鱼、虾、鲭鱼、鲣鱼和安康鱼,分别减少15.7%、18.0%、25.1%、40.0%和22.1%;鲐鱼、带鱼、蟹同比增长17.5%、39.4%、3.2%。舟山输欧品种主要是鱼类(包括金枪鱼、鲣鱼)、头足类、虾、蟹等。
3、输智水产品情况:输智水产品自2016年开始出现单证数量增幅减缓,出口量下降的情况,2017年继续下滑,出口量下降约17%。加工出口企业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山东、广东等省,主要品种有鯷鱼、鲭鱼、南美白对虾、竹夹鱼、金线鱼和金枪鱼等。
三、欧盟核查情况
2017年,西班牙等七国共发起核查30起。其中,西班牙11起,主要核查“浅盐、包冰产品出成率问题”;爱尔兰8起,核实真伪、物种拉丁文鱼健康证不符;德国4起,核查“物种拉丁文名更新”;波兰2起,核查“HS编码问题”;马耳他2起,核查“鱼糜产品出成率问题”;克罗地亚和希腊各1起,分别核查“美国换证问题”和“补充运输细节”。2017年的协助核查,重点问题在于欧方对浅盐、包冰以及鱼糜等产品高出成率问题的质询。在此希望舟山输欧企业认真对待欧盟七国对我国核查的相关问题,要求企业在证明文件上填写的最终产品量应该体现净重,并应与健康证、出口报关单上的净重一致,以免在上述问题中再出错而遭核查,影响产品顺利通关。另外,有企业在原料转口时未提供有效再出口证明,造成2批次货柜退柜,因此,对转口货物的审查将会加强。
2016年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启动了网上申报业务,2017年网上申报工作开展顺利。超过200家企业通过网上完成了《加工厂申明》申报,网签比例接近100%;超过80家企业通过网上完成了《合法捕捞证明》申报,网签比例超过70%。网上申报效果明显,企业申报积极性较高。(俞正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