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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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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焦亚硫酸钠非常重要

发表时间: 2015-06-10 14:56:04

  我省是海洋大省,2014年海洋捕捞总产量324.3万吨,其中虾、蟹类捕捞产量占捕捞总产量的28.9%。虾、蟹捕获离水后,需有冷藏保鲜和加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因虾、蟹体内酪氨酸或其衍生物等色原物质在酪氨酸酶的作用下,发生褐变反应,使产品在不同程度出现局部变黑现象,即在体表出现黑斑、黑箍,尤其是虾的头、尾、附肢等部位,影响产品外观和内在品质,造成产品商品等级和价格下降,给渔民经济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而亚硫酸盐能有效防止虾体在冷冻(藏)贮存和加工过程中的褐变,防腐保鲜,保护制品的品质和色泽,延长制品的保质期。由于没有焦亚硫酸钠的添加,致使海捕虾每年20%(估计)腐败变质,50%(估计)鲜度下降1-2个等级,产品腥臭味加大,失去了原本甘甜的鲜美风味,挥发性盐基氮较高,因此,品质与食用安全性得不到保证。随着水产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和加工品种的多样化,亚硫酸盐在水产品的贮藏和加工过程中应用也十分广泛。虾类及其制品(海捕鲜虾、冻虾仁、速冻小虾、冻对虾、烤虾等)是亚硫酸盐的一大应用领域。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使用焦亚硫酸钠为海捕虾及其制品的防腐保鲜剂,其残留限量为100mg/kg(SO2计),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作为质量安全标准,残留限量为100mg/kg(SO2计);CAC法典委员会规定甲壳类、冻鱼和鱼制品、鲜软体动物、棘皮类动物中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计)的限量均为100 mg/kg;加工过(包括烟熏、发酵、腌制)的鱼制品和甲壳类水产品的限量为30 mg/kg(最新限量数据更新至2013年)。韩国虾、蟹类的二氧化硫限量均为100 mg/kg(最新限量数据更新至2011年)。澳大利亚规定生的甲壳动物的二氧化硫限量均为100 mg/kg,腌制的鱼制品和熟的甲壳动物的二氧化硫限量均为30 mg/kg(最新限量数据更新至2011年);中国台湾规定虾类和贝类的亚硫酸盐限量均为100 mg/kg,其他产品限量均为30 mg/kg;中国香港规定鲜甲壳类的亚硫酸盐限量均为100 mg/kg,煮熟的甲壳类限量均为150 mg/kg。焦亚硫酸钠在虾蟹类水产品是作为防腐剂和抗氧化使用。同时对于养殖虾,养殖地域分散,采捕季节温度相对高,往往因运输过程中保鲜技术跟不上而造成虾迅速腐败变质,丧失其食用价值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虾类必须要使用保鲜技术。由于亚硫酸盐成本低,操作方便,低剂量毒害作用不大等因素,虾类防腐、防黑变除了加冰保藏外,普遍采用亚硫酸盐进行保鲜。其作用原理是亚硫酸盐被解离成二氧化硫,二氧化硫遇水生成具有还原性的亚硫酸,能有效抑制食品氧化酶活性和发色基因,既可防止酶性褐变又可防止非酶褐变;作为抗氧化剂的二氧化硫具有强还原性,可以阻断微生物的生理氧化作用,防止微生物对食品造成危害。因此它具有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抑制虾、蟹褐变,同时也起到了防腐保鲜、保护制品的品质和色泽,延长制品的保质期。
国内目前对虾蟹类产品的二氧化硫含量做出规定的只有水产行业标准、农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包括我国水产行业标准SC/T 3113-2002《冻虾》中规定亚硫酸盐残留(以SO2计)≤100mg/kg。水产行业标准SC/T 3026-2006《冻虾仁加工技术规范》中规定海捕虾原料中亚硫酸盐(以SO2计)残留量应低于100mg/kg,含量为10-100mg/kg的冻虾仁成品,必须在食品标签上贴上注明本食品含有亚硫酸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标准SCP/T 0001-2008规定冻熟对虾亚硫酸盐残留(以SO2计)≤30mg/kg;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451-2003《海捕虾质量要求》(由于与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存在冲突,在标准清理后于2014年作废) 规定海捕虾中亚硫酸盐残留(以SO2计)≤100mg/kg。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指标只能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为了与国际接轨,减少贸易技术壁垒,降低生产者经济损失,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建议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将亚硫酸盐的使用范围扩大,允许亚硫酸盐类作为虾蟹类等水产品的保鲜剂使用,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限量。基于与国际标准接轨和我国虾蟹养殖加工产业的实际国情,协会已向国家卫计委申报,建议依据CAC的限量规定,水产品中焦亚硫酸钠(以SO2计):水产品及其制品(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100mg/kg,冻熟制品≤30mg/kg。
  如何规范使用焦亚硫酸钠:
    一、喷洒法
  1、海捕虾、蟹称重后装入塑料鱼箱。
  2、用清洁海水或饮用水配制5%的焦亚硫酸钠溶液。
  3、焦亚硫酸钠溶液使用量与海捕虾的质量比为1:10。
  4、用喷壶或撒水壶将焦亚硫酸钠溶液均匀地喷洒到箱装的海捕虾表面,至保鲜液成股从鱼箱底部流出。
    二、浸渍法
  1、把1500g焦亚硫酸钠倒入浸渍桶内100kg的清洁海水或饮用水中,配制成1.5%的焦亚硫酸钠溶液。
  2、搅拌5s~10s,使其充分溶解。
  3、把一篮25kg~30kg洗净并沥干水分的海捕虾浸入焦亚硫酸钠溶液,上下轻微摇动确保虾体完全浸没,与溶液充分接触,大约2min后取出。
  4、提起虾篮,沥干溶液。
  5、按上述步骤重复浸渍15篮后,浸渍桶内应补充750g焦亚硫酸钠,加清洁海水或饮用水至100kg。
  6、再按上述步骤重复浸渍15篮后,应重新配制焦亚硫酸钠溶液。
  7、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整容器大小和海捕虾的处理量。
  对于虾蟹类制品,利用上述方法用焦亚硫酸钠处理后进行加工(如剥虾仁、切割等),冷冻或干燥后再进行包装,这样可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优质水产蛋白质的需求。(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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