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企业要重视食品标签的正确标示
发表时间: 2015-02-09 15:11:39
近段时间,看到了两起因标签产生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现报导如下:
1、一月上旬,山东省威海市一家食品企业出口到韩国的产品被韩国官方判为不合格,威海检验检疫局调查发现,原来该产品标签中标示产品的存储状态为“冷藏”,但由于韩国客户的疏忽,到韩国卸货后将货物存放在冷冻库内,韩国官方检查后认为,该产品的标签标示存储状态与实际不符,违反了韩国食品标准中“冷藏食品不能用于冷冻储存”的要求,因此判定不合格。
从这则消息来看,中方没有责任,标签标示是正确的,但进口商没有按标签标示的存储方式进行存储,使产品被判不合格。
2、舟山有某一企业在加工鱿鱼丝过程中,添加了少量的淀粉,作为粘稠剂改善鱿鱼丝的口感与色择。像此类产品在辅料中添加某些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的物质,无可厚非;不料在某市销售时,遇到了职业打假人的举报,其原因是标签配料表中,缺少了“淀粉”的标示。
这件事目前还在处理中,生产厂商认为,在加工鱿鱼丝过程中添加淀粉是工艺上的需要,且淀粉也是安全食品,并无不当;打假者认为,添加了淀粉就应该在标签中按实际添加标示出来。
笔者向业内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并查阅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所发出的预警信息如下:
1、食品标准不仅包括原料、加工后的产品检验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而且还包括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这是一个整体的标准。企业往往对食品内在的质量安全十分重视,而对后者不太“用心”,上述二个例子说明,即使食品质量十分符合标准要求,检验也合格,但如果在贮存或标签上出了问题,同样要被判定不合格或被处罚。
2、希望相关企业在看到本预警后,检查一下贵公司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是否存在问题,特别对辅料中所添加的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要如实在配料表中标示,认真学习、对照GB7718的相关规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因一时的疏忽,被职业打假人钻了空子,这是可以避免发生的事情。
3、还要再强调的是我省地方标准DB33/3001-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动物性水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贵公司如生产的产品为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或采用熏烤、油炸工艺,应在标签上标示:干制品、熏烤、油炸字样,也请企业自我检查一下,如您的产品不在浙江销售,不标示上述字样也是可以的,如在浙江销售而没有上述字样标示的话,遇到职业打假人,会有麻烦。
4、国家《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尚在全国人大讨论中,审议稿有规定对“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但就目前而言,正在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尚未在全国人大通过,更没有实施,即使新法中有上述内容的条款,但也不适用于现在所发生的问题,现在的问题仍应按现行《食品安全法》执行。(周震海)
1、一月上旬,山东省威海市一家食品企业出口到韩国的产品被韩国官方判为不合格,威海检验检疫局调查发现,原来该产品标签中标示产品的存储状态为“冷藏”,但由于韩国客户的疏忽,到韩国卸货后将货物存放在冷冻库内,韩国官方检查后认为,该产品的标签标示存储状态与实际不符,违反了韩国食品标准中“冷藏食品不能用于冷冻储存”的要求,因此判定不合格。
从这则消息来看,中方没有责任,标签标示是正确的,但进口商没有按标签标示的存储方式进行存储,使产品被判不合格。
2、舟山有某一企业在加工鱿鱼丝过程中,添加了少量的淀粉,作为粘稠剂改善鱿鱼丝的口感与色择。像此类产品在辅料中添加某些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的物质,无可厚非;不料在某市销售时,遇到了职业打假人的举报,其原因是标签配料表中,缺少了“淀粉”的标示。
这件事目前还在处理中,生产厂商认为,在加工鱿鱼丝过程中添加淀粉是工艺上的需要,且淀粉也是安全食品,并无不当;打假者认为,添加了淀粉就应该在标签中按实际添加标示出来。
笔者向业内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并查阅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所发出的预警信息如下:
1、食品标准不仅包括原料、加工后的产品检验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而且还包括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这是一个整体的标准。企业往往对食品内在的质量安全十分重视,而对后者不太“用心”,上述二个例子说明,即使食品质量十分符合标准要求,检验也合格,但如果在贮存或标签上出了问题,同样要被判定不合格或被处罚。
2、希望相关企业在看到本预警后,检查一下贵公司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是否存在问题,特别对辅料中所添加的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要如实在配料表中标示,认真学习、对照GB7718的相关规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因一时的疏忽,被职业打假人钻了空子,这是可以避免发生的事情。
3、还要再强调的是我省地方标准DB33/3001-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动物性水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贵公司如生产的产品为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或采用熏烤、油炸工艺,应在标签上标示:干制品、熏烤、油炸字样,也请企业自我检查一下,如您的产品不在浙江销售,不标示上述字样也是可以的,如在浙江销售而没有上述字样标示的话,遇到职业打假人,会有麻烦。
4、国家《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尚在全国人大讨论中,审议稿有规定对“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但就目前而言,正在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尚未在全国人大通过,更没有实施,即使新法中有上述内容的条款,但也不适用于现在所发生的问题,现在的问题仍应按现行《食品安全法》执行。(周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