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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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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红利”:舟山水产加工企业标准备案不要再去杭州了

发表时间: 2014-06-10 15:43:03

  省卫生计生委于4月25日下发了浙卫生[2014]151号关于“舟山卫生计生局承担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指导,助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出台了本通知;也宣告了舟山水产加工企业标准备案不要再去杭州了,在舟山就能办成。通知共分五点:
  1、自2014年4月30日起,舟山市卫生计生局接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承担辖区内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省卫生监督所将不再受理舟山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2、舟山市卫生计生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不得再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备案,舟山企业标准备案号编排格式为:330900(四位顺序号)S-(年代号);
  3、省卫生监督所承担除舟山地区外其它地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并做好对舟山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相关指导和培训;
  4、省卫生计生委刻制“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1)”分别用于全省和舟山企标备案之用;
  5、要加强服务意识,要把上述变更事项告知社会和企业。
这是省卫生厅关于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卫生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浙卫内[2013]6号文)对舟山水产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支持,也是舟山水产加工业所享受到的改革“红利”,将极大方便舟山水产加工企业标准的备案,深受企业的欢迎。企业也希望相关涉外部门在通关便利化、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以及金融服务,信贷等方面给企业真正看得到、摸得着的“红利”而不是写在纸上的措施。
  舟山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舟山水产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具体可向该所0580-2022027和2083068咨询。有什么要求和建议可向协会或该所反映,也请企业大力支持该所工作。(周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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