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日本客户投诉宁波海关查验时操作野蛮
发表时间: 2012-08-28 00:00:00
舟山一家经营水产品加工外贸的公司于7月28日从宁波出口一冷冻集装箱,箱号为TRIU8666043,公司物流编号为7-S,目的港日本门司;该冷冻集装箱共拼装4票货物,报关形式为舟山属地申报,宁波口岸验放,7月28日上午宁波代理通知该公司,宁波海关要对其中一票裹粉产品进行查验,地点在宁波远东查验堆场,7月30日公司通知日方客户,该集装箱已被宁波海关查验后放行;8月17日日方客户发来邮件和照片,称由于海关检查时操作野蛮引起烂箱,数量较多,无法销售要该公司赔偿或退货,(附件一日方邮件,附件二部分破损照片),承担损坏产品的全部费用,该公司今年以来,在宁波被倒箱查验八次,也因查验时的不规范操作造成货物的破损,向客户赔偿了4-5万元人民币,而这次特别严重,不赔偿的话客户要求退货。
舟山水产品出口在宁波海关倒箱查验所遇到的上述问题已存在多年,企业大都私下作出赔偿了事,如今该公司遭日方客户邮件及照片等物证索赔,问题有扩大之势,应引起我国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对出口产品海关查验是履行正常的工作责任,无可非议;但现在的问题是查验的目的是为什么,当前发生在宁波海关的查验是否具备了查验冷冻水产品所需的场地条件,查验人员的素质是否具备了合格查验人员的素质,查验的结果是使出口水产品更为安全还是给被查验的产品造成了不安全的因素。
根据舟山水产出口企业近几年来的反映,宁波海关在倒箱查验冷冻水产品时存在以下问题:
1、查验的堆场设置简陋,没有适合冷冻水产品需要的低温条件。
倒箱卸下的冷冻水产品被长时间堆放在场地上,没有冷藏保护措施,特别是夏天室外30-40度温度下,冷冻水产品的外包装及外层冰衣解冻、粘连,在数小时后放回集装箱就会结块,客户就会以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2、倒箱查验的不文明行为。
倒箱查验人员踩踏冷冻包装箱。不仅在包装上留下黑印(脚印),而且经常有踩坏包装箱,发生包装箱变形,甚至内部产品外露,使包装箱不符合出口要求;
3、查验堆场卫生状况差。
倒箱下来的冷冻水产品被堆在肮脏的场地上,场地和器具上充满粉尘和污染之物,使本来洁白、卫生的包装箱受到污染和破损;
4、倒箱后有时会造成出口产品的重量会有所缺失。
原排列整齐的包装箱在倒箱查验后,无法按原样复位,只好将无法装入集装箱内的产品弃装,造成报关单的数量与实际出口数量有差异,差异部分的数量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当前出口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对外贸易工作,也十分重视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口岸管理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更应考虑到一切是为了食品的质量安全,而不是好心人办了使企业受损的事,使国家形象(海关)受损的事。
为此,我们要求商务部、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通过相关渠道,与国家海关总署反映上述情况,我们也将通过海关总署信访局建议国家海关总署:
就宁波海关的倒箱查验进行调研,并提出整改措施,我们也欢迎总署来舟山企业实地调研,在宁波海关尚未整改或查验冷冻水产品设置尚未到位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对冷冻集装箱的查验,以维护我国(海关)的形象以及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大局。
附件一:日方索赔邮件(略)
附件二:日方提供的部分破损照片(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