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嵊泗贻贝”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
发表时间: 2011-12-15 00:00:00
10 月28 日,“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在北京召开。经过认真的审查和讨论,与会专家认为“嵊泗贻贝”具有一定的地域知名度和地域特色,原则通过对“嵊泗贻贝”的地理标志保护专家审查。
“嵊泗贻贝”历史悠久,唐朝年间被列为贡品,1958 年野生贻贝移植试验成功,获得了由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的国务院奖状,此后开始了人工放养,产量逐年提高。由于独特的海洋放养环境,“嵊泗贻贝”较其他同类产品更具有独特的品质特色,其肉质厚实,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名声远播国内外,2008 年,“嵊泗贻贝”放养面积达2.38 万亩,产量6.15 万吨,出口近四千吨,占全国贻贝出口总量近60%。2010 年,“嵊泗贻贝”放养面积达到2.5 万亩,产量达8 万吨,产值达1.2亿元,嵊泗因此被中国渔业协会命名为“中国贻贝之乡”,同时“嵊泗贻贝”分别被浙江省农业博览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评为优质产品金奖和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等荣誉。
为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依靠地理标志有效推进产业发展,提升产业价值,2008 年起,在浙江检验检疫局的大力支持下,嵊泗检验检疫局积极发挥检验检疫服务效能,积极配合嵊泗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开展了“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经过确定申报机构、走访调研、确定范围和保护品种,编写申报材料,于2010 年6 月通过省局初审,并经进一步完善和整改,于今年10 月28 日通过总局专家审查。(来源:通关业务处 嵊泗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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