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欧盟IUU渔业检查团来我市评估检查
发表时间: 2011-11-11 00:00:00
10月26日—27日,以欧盟海洋与渔业总司副司长stylianos先生为首的欧盟IUU渔业检查团一行四人,来我市进行为期二天的IUU渔业检查评估。农业部渔业局国际合作处处长刘小兵、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外经处处长阮飙等领导专程陪同,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刘舜斌代表舟山接待并作专题汇报。
欧盟作为世界最大的水产品进口市场,于2008年制订了1005/2008号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海洋捕捞产品实行合法性认定,通过市场手段打击IUU(非法、不报告及不管制)渔业,以保护进口渔获物的合法性。在具体实施中一方面在进口环节检查合作第三国出具的合法捕捞证明文件,另一方面以各种形式考查合作第三国的渔业管理状况和预防、阻止IUU渔业的能力。此次欧盟在IUU法规实施后第二次来华检查评估(上半年4月份曾来北京检查、考察),农业部、省、市各级渔业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应对。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水产品进口市场之一,也是我国三大水产品出口目标市场,对舟山而言舟山水海产品的三成出口欧盟,是舟山水海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2010年我国输欧水产品总量55万吨,出口额20.86亿美元;舟山输欧6.13万吨,出口额2.12亿美元,舟山输欧量占全国的11.15%,出口额占全国的10.16%。,欧盟质检总司对舟山的检查已司空见惯,每二年一次,但对欧盟渔业总司IUU的检查是第一次,所以舟山十分重视。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刘舜斌向欧盟检查团汇报了我市近二年来在执行IUU(非法、不报告、不管制)及渔业管理的情况;欧盟检查团详细咨询了我国国内捕捞渔船和远洋生产渔船各自的管理机制和模式,渔获物的合法认定以及远洋自捕鱼货监管体系和加工企业原料收购原产地证明等方面情况;参观了舟山市渔船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查看渔船海上动态监控;并赴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听取了该加工企业对欧盟实施IUU法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地核查企业加工原料《合法捕捞证明》办理流程,查阅原料收购的历史存档记录;最后来到舟山海关指定的水产品装卸监管码头—普陀墩头海兴装卸工区,实地查看远洋自捕渔获物的装卸,就远洋自捕鱼回运监管流程等事宜进行深入了解。检查团来舟山行程充满,满足了他们的检查要求。
由于我方准备充分,应答翔实,整个评估检查工作总体圆满顺利,受到欧盟官员和农业部渔业局相关领导的一致肯定,但检查过程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市的水产输欧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欧盟要求各加工企业做好自捕和进口水产品原料进厂登记和验收,形成从渔船海上生产、渔获物的运输、水产品原料收购到产品加工出口完整的可追溯体系,一些鱿鱼加工企业要从远洋渔船—远洋运输—远洋码头装卸载—入库—收购—加工—出口的各个接点的原始记录清单清楚、正确,而我市大多数输欧加工企业目前还普遍缺乏上述相关资料备案,这无疑是今后欧盟检查IUU中的一个疑点,希望广大输欧企业进一步做好上述资料的收集工作,以形成捕捞—运输—原料收购—加工—出口完整的可追溯体系。(程国芳、周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