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顺利迎接欧盟代表团来华进行IUU检查评估
发表时间: 2011-06-13 00:00:00
编者按:
协会曾在今年2月21日发出的第二期内部通报“欧盟将在三月份来华检查IUU执行情况”一文中,引用了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常务副会长在参加庆祝宁波市水产行业协会成立20周年时告诉我会周佳章会长:欧盟渔业官员三月份来华检查IUU执行情况,其中来浙江三天,必将来舟山检查……的信息,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舟山检验检疫局为此发文向浙江检验检疫局报告了应对欧盟检查的具体一些措施等等。
事后协会多次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联系,如欧盟来舟山检查如何应对和准备等问题,被告之欧盟将推迟来华,并告知行程可能会变动,等待通知。
现将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方清秘书(具体负责办理IUU工作)发表在“中国水产贸易”上的“我会顺利迎接欧盟代表团来华进行IUU检查评估”一文转载如下。
欧盟所提供的改进建议,请各输欧企业高度重视,如有理解上或在实际填写时遇到困难,可直接联系方清秘书,他的电话是010-65063608。
(周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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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迎接欧盟代表团来华进行IUU检查评估
4月25-29日,欧盟海洋与渔业总司瓦莱丽·莱恩处长率团来华,对我国渔业管理和输欧海洋捕捞产品合法捕捞证明文件办理情况进行评估与核查。为深入了解我国企业申请办理有关证明的情况,欧盟代表团在农业部渔业局国际合作处刘小兵处长的陪同下,于26日拜访我会,对我会IUU审核工作程序进行检查评估,并就IUU审核工作的相关议题与我会IUU工作组成员交换了意见。会谈中,我会常务副会长崔和向欧盟代表团介绍了我会协助农业部渔业局实施欧盟IUU条例(1005/2008号条例)的情况。2010年,我会共为313家企业的35万吨输欧海产品办理了16,000多份包括合法捕捞证明、加工厂声明和原料声明的初审证明文件,约占水产品对欧出口量的64%。自欧盟该条例实施以来,我方共收到欧盟成员国对我出口海产品近30项的协查要求,均在1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崔和常务副会长还向欧盟介绍了我会对合法捕捞证明和加工厂声明的初审工作流程及重点审核内容,并引领欧盟代表团现场参观我会IUU审核工作程序。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刘小兵处长向欧盟介绍了我国近海渔业管理的法律及实施措施,说明了我国政府对违反管理规定从事非法捕鱼的渔船的处罚力度。欧盟代表团对中国在打击非法捕鱼、促进多边渔业管理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了感谢,并希望继续在打击IUU捕捞活动、推进可持续渔业方面与中国加强合作。欧盟代表团表示,作为市场方,欧盟将继续切实推进合法捕捞证明在世界范围内的实施。在高度肯定了我会为IUU条例实施及中欧渔业贸易可持续发展领域所做的努力工作后,欧盟代表团也对我会负责的近海自捕渔获物的合法捕捞证明审核工作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
(一)完善捕捞区域信息。合法捕捞证明“产品描述”第3项中的捕捞区域一栏,应更加明确地填写具体捕捞区域。中国近海捕捞产品出口欧盟时,应写为“中国管辖海域”(nationaljucisdiction of China),代替粮农组织( FAO)第61统计区。原因是因日本的核辐射影响,欧盟将强化对来自61区的产品的检查,填写“中国管辖海域”
将避免接受不必要的核辐射检查。
(二)协助欧盟实施其海产品的最小捕捞规格条列。欧盟方面提出,中国加工来自欧盟成员国的产品,并再出口到欧盟市场。尽管其成员国具有核查最小规格的首要责任,但希望中方能指导加工厂遵守这方面的规定,否则在产品再出口到欧盟市场时,产品可能不能进入欧洲市场。欧盟方面提供了其最小捕捞规格的法律。我表示可引导企业不购买低于欧盟最小捕捞规格的产品。
(三)加强对加工厂的检查。应欧盟方面要求,我介绍了2010年检查加工厂的总体情况。欧盟希望我增加检查次数,多开展现场的指导。
我会也向欧盟提出了有关工作建议。2010年的我们需要面对27个欧盟成员国的核查要求,有些成员国海关对国际渔业管理缺乏了解,希望今后由欧盟提出核查要求或欧盟开展对其成员国海关的培训,避免今后就常识性问题提出核查要求,方便产品迅速通关。对此,欧盟表示,由于受欧盟相关法律所限,此类协查只能通过成员国与船旗国联系,但欧盟将继续加强对成员国海关人员的培训。
此次欧盟代表团来华核查IUU审核工作时间长,范围广。由于日常准备工作充分,应对积极,欧盟对我实施其1005/2008号条例(IUU条例)情况总体满意。
针对欧盟提出的改进意见以及实施该条例一年的情况,我会下阶段拟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向办理合法捕捞证明的企业通报此次欧盟核查情况,进一步规范合法捕捞证明的填写,特别是在捕捞区域,鱿鱼钓渔船海上转运细节、西非海域捕捞产品的兼捕比例等方面做出切实的改进。向办理加工厂声明的企业通报欧盟的最小捕捞规格。
(二)我国近海捕捞的金枪鱼问题。2010年,我国近海捕捞的类金枪鱼输欧2,700吨。根据《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养护和管理公约》,理论上我国东海和黄海的金枪鱼渔业属该公约的调节,捕捞金枪鱼的近海渔船受船位监测、观察员比例的约束,产量需向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 WCPFC)报告,形成我国在中西部太平洋的金枪鱼总产量,并以此为基础交纳会费。目前,我未向WCPFC注册这些渔船。在欧盟成员国提出核查要求时,我说明这些产品捕自南海(不属于WCPFC管辖范围)o为寻求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建议对有关企业进行专门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细化我国海洋捕捞物种的统计02010年,我国对欧出口的产品中,包括近海捕捞的20,000吨鱇鮟鱼、6,000吨鲭鱼和2,000吨鲂鱼,这些物种均未列入我国渔业统计年鉴中海洋捕捞物种统计,属于未报告的产量。长期来看,这些产品出口到欧盟市场可能会遇到问题。为此,建议在海洋捕捞物种统计中,参考对欧出口的物种构成,争取将大宗产品列入。(方清)
(三)细化我国海洋捕捞物种的统计02010年,我国对欧出口的产品中,包括近海捕捞的20,000吨鱇鮟鱼、6,000吨鲭鱼和2,000吨鲂鱼,这些物种均未列入我国渔业统计年鉴中海洋捕捞物种统计,属于未报告的产量。长期来看,这些产品出口到欧盟市场可能会遇到问题。为此,建议在海洋捕捞物种统计中,参考对欧出口的物种构成,争取将大宗产品列入。(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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