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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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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决定,2011年将不恢复巴基斯坦输欧水产品出口(之三)

发表时间: 2011-02-23 00:00:00

    巴基斯坦于2007年4月起由于政府未采取足够措施来落实风险控制及渔船监控,捕捞产品不是来自经批准的渔场,以及加工厂存在严重缺陷等综合因素,其水产品被禁止进入欧盟。近日,根据欧盟FVO所提交的评估,认为巴基斯坦未能按期改善其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未能满足欧盟按国际标准对水海产品的检验要求,欧洲委员会(EC)决定,2011年度仍不会恢复巴基斯坦水产品出口到欧盟(EU)。
    [预警点提醒输欧企业,如有从巴基斯坦进口的水产品,经加工后,无法取得“合法捕捞证明”而出口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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