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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水产协会

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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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没有执行标准而引起的退货事件

发表时间: 2010-01-26 00:00:00

    近日,从舟山检验检疫局获悉,我输欧某会员企业,出口虾仁625箱7000kg,该批产品因没有执行标准,在100/200规格中,断子率达到8-11%而遭退货。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确保出口水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已成为出口企业的第一要务,出口水产品符合进口国的食品卫生要求是强制性的;同时,双方的贸易合同、协议也是企业必须要遵守的;此外出口企业往往忽视的是要按该产品的相关标准来生产(如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都有各自备案的标准;2009年协会编写了“海捕冻生红虾仁”行业协会标准,并经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Q3309X20-1331-2009),对虾仁的断子(包括虾球和撕裂虾仁统称为缺陷指标)有明确规定,是小于等于7,因而上述企业的缺陷指标8-11%超出了标准的要求,被国外退货也在情理之中。
    为此舟山水产品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提请广大出口企业,出口水产品的安全应建立在执行相关产品标准的基础上,企业在组织生产时,一定要以标准的要求组织好出口产品的生产,才能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周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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