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欧盟对食品级塑料炭黑含量有新规
发表时间: 2009-07-15 00:00:00
近日,欧盟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中各种添加剂的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修订的法规规定,与食物接触的塑料制品中,炭黑的最高含量应不高于2.5%;炭黑中甲苯抽出物含量应低于0.1%;苯并吡含量应低于0.25毫克/千克;环己烷抽出物在1厘米测定池中测定,386纳米紫外光的吸收率低于0.02吸收单位(AU),在5厘米测定池中测定,紫外光的吸收率低于0.1吸收单位。
炭黑是塑料制品中重要的着色剂,导电剂和填充添加剂。尽管炭黑本身不会从塑料制品中迁移出来,但其中所含的不纯物,如多环芳烃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在某些情况下会“进入”食品,尤其是多环芳烃—苯并[α]芘有高度致癌性,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
关于食品级塑料的安全性,在欧盟得到统一的管理,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克服技术和法规方面的贸易障碍。欧盟的法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应当是安全的,“进入”食品的与食物接触材料的成分不应该超过不可接受的程度。
义乌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在选择包装材料生产商时必须严格把关,提高质量要求,尽可能选择低风险、安全性能高、环保性能好的包装材料,购买产品时需对方提供本包装产品随附的出口包装检验检疫合格证单等。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则应注意提高原辅料入库检验把关能力,完善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及早对包装材料进行审查,以确保出口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许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