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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告示

发表时间: 2016-12-30 14:28:53

  12月2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6-149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中营养标识相关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a.修改营养成分含量声称标示的详细标准。 
    1)因无“低糖类”标示标准,即使在制造、加工过程中降低糖类含量,营业者也无法在产品上标示,且未明确规定“低盐”的标准,致使标示混乱、无法给消费者提供准确的标示信息; 
    2)新设“低糖类”标准,“盐”的含量声称标示标准换算成“钠”的标准,通过明确规定,制定了低糖、低盐产品的标示依据,从而促进大量低糖、低盐产品的开发,扩大消费者的选择权。 
    b.修改营养成分营养声称标示标准。含量声称中除“少”、“缩小”、“减轻”标示以外,追加类似标示等,修改含量减少标示的标准,以便可使用多种减少标示。(食品伙伴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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