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美国FDA宣布《进口食品预先申报》规定将于2011年9月6日强制执行
发表时间: 2011-09-13 00:00:00
8月30日美国FDA宣布《进口食品预先申报》规定将于2011年9月6日强制执行。
据了解,FDA于5月4日公布了《进口食品预先申报》的最终法规(暂行),并且已于7月3日正式生效,该规定响应了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的要求。FDA在最终法规(暂行)中要求进口食品或宠物食品时需提前通知FDA,汇报一些附加的信息,以及遭拒绝入境国家的名称,该规定有助于美国FDA更有效地应对进口食品潜在的安全风险。(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上一篇:2011年8月加拿大CFIA强制检查清单内的中国水产品信息
下一篇:2011年8月中国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