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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时间表敲定

发表时间:2013-05-06 00:00:00

    ◎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
    ◎2017年,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阮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日前发布,明确了各项任务要求和分工,规定了时间节点,提出用3至'5年时间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与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相关的任务分工及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如下:
    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民政部门按新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到2017年,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由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由民政部、中央编办分别负责。
    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发改委、民政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2013年9月底前提出脱钩方案,确定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试点,同时试点一业多会-;2014年12月底前总结脱钩工作、一业多会试点经验,研究提出逐步推开的意见;2015年,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负责,2013年6月底前完成。
    取消国务院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事项,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相应加强监督管理。中央编办会同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
    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财政部、发改委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农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负责,2013年12月底前提出具体政策。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发改委、民政部会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2013年12月底前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各部门都要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下放的必须下放,该整合的必须整合,真正做到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同时该加强的要切实加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依法监管,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