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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互称同志是重要政治规矩

发表时间:2016-03-04 10:24:37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一大”党纲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意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一分性别,不分国籍,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其后的革命战争年代,在中国共产党党内,党员之间不分职务高低一直以“同志”互称。
  新中国成立后,出于对毛泽东等领导人的尊敬,在党内的文件中出现了称号职务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1959年8月3日,毛泽东专门写信给刘少奇、周恩来、彭真、杨尚昆等中央领导,认为“这种旧习惯应当改过来,建议:一律称某某同志”。1965年中央还专门就党内称呼问题发出《中央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
  中共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中也将党的领导人称为同志。十八大后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在对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期间中共中央制定的411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160件被废止,231件宣布失效,20件继续有效。其中,就包括1965年《中央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可见党内互称同志依然有效,仍是中内对党内生活的一贯要求和重要的政治规矩。(《学习时报》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