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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干制品、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食品安全有章可循

发表时间:2014-11-27 10:00:00

我省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12月1日起实施
水产干制品、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食品安全有章可循

  经调制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制品,水分含量必须在30%以下,才能在包装袋上标为干制品;采用熏烤、油炸工艺的食品,需在标签上注明熏烤、油炸字样;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贮存、销售温度应控制在-18℃以下,运输温度应控制在-12℃以下……
  12月1日起,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动物性水产品》和《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正式实施。这两项标准是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省首批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也是由我市地方标准起草团队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强制“脱水”让干货成为真正的“干货”
  据了解,这两项地方标准分别由市卫生监督所、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牵头,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与省内有关企业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具有全程强制执行的特点,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必须按照地方标准来生产。
  据介绍,这两项地方标准的适用范围,将涉及我市百余家水产企业50%以上的主导产品。“平常我们吃的小黄鱼干、鱿鱼干,经简单干燥处理,或者太阳底下晒一晒,去除了一部分水分就叫做干制品了,但新标准给水产干制品下了定义。”参与制定这两项标准的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周震海告诉记者,《即食动物性水产品》明确要求,以鱼类、甲壳类或头足类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即食水产制品,必须具有干燥工艺且水分含量在30%以下,才能被称为水产干制品,干制品字样需在外包装上予以注明。今后消费者花同样的钱,将能买到更多分量的水产“干货”。
  熏烤、油炸需在标签上注明
  烤鳗鱼片、烧烤鱿鱼仔、香酥小黄鱼、香酥马面鱼等都是比较畅销,且具有舟山特色的水产休闲食品。周震海告诉记者,当食品在烟熏和烘烤过程中焦烤或炭化时,苯并[α]芘的生成量会显著增加,这种物质如果超过安全标准,长期在人体内累积可致癌。香酥类产品大多数经过油炸,如果产生的酸价、过氧化值过高,对人体健康也有危害。
  目前消费者单从商品的外包装上,很难辨别其是否经过熏烤或油炸。但新标准规定,水产制品采用熏烤、油炸工艺的,必须在标签上注明熏烤、油炸字样。“这样一来,消费者很容易了解产品的加工方式,监管部门也可以有针对性地检测高风险指标,确保食品安全。”周震海说。
  记者了解到,今后消费者对水产制品食品安全存在疑问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一旦检测结果证实相关指标不符合规范要求,消费者可向生产或经营企业索赔,监管部门也将对所涉企业进行处罚。
  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运输、贮存有规范
  为了确保水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品质和质量安全,《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明确要求,冻裹面鱼制品、冻冷鱼糜、冻海水鱼制品,其贮存、销售温度应控制在-18℃以下,运输温度应控制在-12℃以下。
  据了解,目前我市本岛范围内的冷冻水产品运输,采用的多为装有制冷机或保温箱的冷藏车,温度在0℃以下。只有远距离长途运输,才会选用专门的冷链集装箱车,但后者成本也高。“先进的冷链物流是今后的一种趋势,但执行起来需要一个过程。”我市一家水产企业的负责人如是说。
  记者注意到,《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还对微生物限量进行了规范,做到了与国家强制的食品安全标准接轨。
  以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例,以往检测部门只采集一个样品,如果该样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含量超标,那么就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新标准要求采集5个样品,且允许1个有一定数量值的检出,这样避免了采样的偶然性。”周震海说。(舟山日报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顾仲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