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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发表时间:2023-11-22 09:50:41

       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公布,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了水产品以及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主要技术指标:①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②规定水产品、水果、畜禽肉不超过4层包装,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③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水产品和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蛋加严至不超过15%。(来源: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