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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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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取消进口水产品提交原产地证书的监管要求

发表时间:2020-09-11 15:37:00

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9号公告,自8月28日起,对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进行十条简便操作调整。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其中第八条和第九条:“取消对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进口口岸海关提交进口水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取消对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取消出口生产企业对肉类和水产品加工用原辅料进行自检等。取消对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进口口岸海关提交进口水产品的原产地证书的监管要求。”
做进口水产品的商家都知道,除了一般的单证以外,还有几样东西缺一不可:出口国官方卫生证书、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对于部分水产品),和原产地证书。因为这是《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明文规定的。但是,现在海关不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了。短短的一句话,反映出几层重要意义:
第一,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一直在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批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明确指示,要求进一步研究减少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2018年10月,国务院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提出了20条措施。近年来,海关总署推动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关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跨境贸易得分从69.91提高到82.59,排名从第97位提升至65位,跃升32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为显著的经济体。
减单证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一个重要的措施。报关申报之前的准备时间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单证准备,准备通关环节所需的各类单证。准备单证就要耗费一定的时间、耗费一定的费用,增加企业的成本和时间。只有把这些单证减少,企业的时间才能压缩,成本才能降低。
第二,进口水产品贸易要更加便利、贸易量要继续增长。虽然海关总署此次不是专门就进口水产品发布公告,但可以肯定的是:官方在非常清晰地传递信息:水产品可以进口、继续进口、扩大进口。进口水产品“不能吃”、“要禁止进口”的论调,可以休矣!
另外,舟山海关监管科张老师也解释了上述第八条和第九条,他强调,取消进口水产品提交原产地证书的监管要求,但是没有取消如“卫生证”或“健康证”的要求,一些金枪鱼围网和延绳钓渔船海上转载的渔货、以及非法捕捞的远洋水产品入境还是排除在外;取消水产品加工用原辅料进行自检的监管要求,但是没有取消成品自检要求,出口食品企业须保证产品符合出口目的国家地区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不变,强调的是企业拾起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根据优合集团相关文章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