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风险预警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风险预警>日常警示日常警示

今年5月1日起美国禁止进口中国自捕虾及其制品

发表时间:2020-04-14 15:22:00

近日,美国政府通过外交渠道告知国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中国桁杆拖虾等捕虾船未按美国《濒危物种法案》安装海龟逃生装置。美方根据该法案609条款,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自捕虾及其制品。
目前,豁免情况有两种:一是出口日期在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的中国自捕虾(抵达美国时间可在5月1日以后);二是在中国养殖30天以上的虾,但不能用其他来源的虾冒充。
但美方进口禁令未提及来进料加工产品。请相关出口企业密切关注这一情况,提前做好向美方提供原料追溯证据等准备,将此禁令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如有相关困难、应对策略和建议,请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联系。(来源:冻品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