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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所有建交国野生水产品获得中国准入

发表时间:2026-07-15 15:17: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通过升级‘绿色通道’等进一步扩大非洲输华产品准入”重要指示精神,海关总暑于7月10日发布《关于进口非洲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报告》,全面实现了非洲地区建交国野生水产品的检疫准入。此前,只有肯尼亚、坦桑尼亚、塞拉利昂、乌干达、马达加斯加、吉布提和莫桑比克等7个国家野生水产品获得输华准入。 
       今后非洲建交国(除斯威土兰以外)的输华野生水产品生产企业应获得出口国主管部门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管,应由出口国官方向海关总暑推荐注册,其产品原料属于合法捕捞,其原料和产品不存在严重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安全,未直接或间接使用中国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经出口国官方检验检疫未发现中国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未发现中国名录中列明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规定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生产过程应符合中国相关安全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产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符合中国相关规定。且每批输华野生水产品要出具经中外双方确认的卫生证书(中英文印制),出口国官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和官方印章提供给中方备案。具备这些条件后,中国海关将依规对输华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通过后方能准许入关放行,进入国内市场。(根据中国水产品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