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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华林锋处长等一行来舟调研水产品出口欧盟情况

发表时间:2022-08-08 15:31:00

近期,欧盟通报4批次浙江出口欧盟水产品经DNA鉴定品种与官方证书(检验检疫证明和合法捕捞证明)显示的品名不符。欧盟委员会特向海关总署发布照会,表示涉事企业涉嫌商业欺诈行为,相关货物已被西班牙口岸扣留,要求中方对涉事企业加强官方控制措施,并限期将调查情况及处置结果反馈欧盟官方,否则欧盟将根据欧盟法规(EU)2017/625以保护欧盟食品安全为由将中国从合法进口国家名单中除名。该问题持续发酵或影响全国输欧水产行业,亟待引起关注并及早应对。
7月25日下午,杭州海关华林锋处长、蒋高强科长等一行在舟山海关副关长郑志斌的陪同下,对舟山水产品包括涉及的“红鱿鱼”出口欧盟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协会和多家企业老总就“红鱿鱼”出口欧盟的生产、出口情况及该类产品被通报的排查原因作了分析汇报:浙江出口欧盟“红鱿鱼”被通报的原因系企业缺乏品种鉴别的专业知识,申报了错误的品种学名,而非欧盟照会文件所述的商业欺诈行为。由于部分相近属种的水产品生活海域相同、外形相近,存在混合捕捞或混合加工出口的情况。以剑尖枪乌贼和中国枪乌贼为例,两种鱿鱼普遍存在于中国南海、东海和黄海海区,捕捞海域重叠,感官形状相同,市场销售名称及价格基本相同,普通渔民或水产从业者难以通过肉眼分辨品种,也不具备如此专业的品种鉴定知识。但是欧盟检测DNA的鉴定结果应该是属实的,浙江地区水产企业对捕捞水产品的品名申报确有不专业、不规范的情况。浙江海洋大学赵盛龙教授作为鱼类学专家对调研中提到的一些鱼种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剖析说明,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由于该事件涉及对欧盟的正式答复,务必要保证相关材料真实和专业,协会还将积极向企业及科研院机构寻求论证上的帮助。
华林锋处长在调研中指出,舟山水产品出口欧盟要严格按照欧盟标准执行,各水产加工企业要科学制定产品工艺流程,规范行业行为,有效防范涉外贸易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类风险,下一步将走访我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舟山海关监管科、稽查科负责人陪同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协会秘书处)